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年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9 14:1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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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昆明市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禄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委会上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16′23.000″北纬24°50′48.000″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中金泽再生资源(云南)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已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的一期工程不变,二期工程利用现有的厂房作为生产场地,占地面积约4738m2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能力为7000其中,年拆解电动汽车2000辆、柴油汽车1500辆、汽油汽车3500辆),年拆解摩托车3000辆(其中,电动摩托车1000辆,燃油摩托车2000,年拆解警用物资80t,年拆解生产性废旧物资(企业报废机器)360t,年拆解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废钢铁、废旧农耕机械)80t,年拆解自行车100辆。在拆解过程中,对报废机动车的大部件进行整体拆除、分类后销售,不进行深度的拆解及加工利用。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烧废气等。通过对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项目施工期短,工程量小,施工扬尘产生量少,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冲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短,产生的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拆解时废钢铁破碎粉尘、切割粉尘、废油液抽取、废制冷剂抽取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其中废钢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属有组织排放,其余均属于无组织排放

废钢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后进入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废油液抽取、废制冷剂抽取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项目通过采取在封闭式拆解预处理车间采用真空抽油机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密闭罐体进行储存设置有专门的抽取油气工位通过规范工人操作、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厂区四周布设绿化带,对堆场的固废需及时清运,加强车间、仓库的通排风等措施减少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外排至厂区外雨水管道;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作为拆解车间地面清洁水;废水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丰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1危险固废:废液油、机油滤清器沾上油污的手套、抹布暂存于一期工程已建的危废综合暂存间,最终托云南欣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电池暂存于一期工程已建的危废综合暂存间,委托云南中环新驰再资源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尾气净化装置、制冷剂暂存于一期工程已建的危废综合暂存间,委托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2一般固废:玻璃、警服、警帽、警鞋、防弹背心、其他无用拆解物等,统一收集后,委托华新环境工程(云南)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安全气囊出售尼龙企业回收仪表总成、线路板总成统一收集后外售;袋除尘器收集的破碎粉尘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为2#厂房的机动车拆解作业区;一般防渗区为2#厂房的破碎区、报废汽车暂存区、产品仓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环境风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防渗,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防止大气非正常排放大气沉降造成区域土壤污染,按照“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完成《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并按规定向属地环保部门备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0000辆新能源汽车(含柴汽油车)绿色拆解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厂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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