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钢结构标准化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钢结构标准化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结构标准化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泊路与草县公路交叉口170m云南光明园艺场内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25'12.081",北纬24°51'34.317"。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新兴航钢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百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96880m2,改扩建内容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新增5条生产线,同时新增喷漆工序,设置3个伸缩式密闭喷漆房及相关环保设施,改扩建完成后共设置9条生产线,主要产品为H型钢柱梁、箱型柱梁、檩条、拉条、桁架等。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①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施工期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散装物料采用篷布遮盖等措施;且粉尘经厂房阻隔、大气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②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主要成份是碳氢化合物、CO、NOX,采用限速限载等措施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废气;
(二)废水: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云南省安宁监狱污水处理设施,由云南省安宁监狱管控。
(三)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设备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项目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①喷漆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吸附+催化燃烧设备+21米的排气筒处理后排放。②抛丸粉尘经过滤芯+布袋除尘器+21米的排气筒处理后排放。③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④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设备收集净化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沟进入周边沟道。生产环节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卫生间(水冲厕),卫生间2的冲厕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云南省安宁监狱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由云南省安宁监狱管控。卫生间1的冲厕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安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加装减震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边角料、废钢丸、焊渣、除尘设施收集收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漆桶、漆渣按相关要求进行属性鉴别,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废漆桶由厂家回收,漆渣外售,如属于危险废物,则同其他危险废物一起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废润滑油、丙烷。Q值为0.05022<1,环境风险潜势为I。丙烷暂存在气罐储存区,远离火种和热源,专人管理等措施;废润滑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危废间采用混凝土+环氧树脂漆(厚度1.5mm,K≤1×10-10cm/s)的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后,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钢结构标准化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厂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6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