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规范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19 09:19 浏览次数:40
字号:[ ]

一、线上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夫妻生育子女,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一年内。

(二)登记所需材料

生育登记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信息、居住信息和现子女信息等。手机登记时,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同步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死亡证明(再婚或丧偶的)电子材料。如孩子出生后办理,需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流程

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申请生育登记服务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有关材料,即可进行生育登记。村(社区)计生宣传员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办理结果确认通过后,系统将自动以短信形式发送告知群众,群众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原件按照申请区域对应的村(社区)生育登记服务办理窗口领取纸质《生育登记服务证》

(四)办理地点

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五)咨询电话0871-68683293

二、现场办理

(一)办理条件

3.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4.夫妻生育子女,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一年内。

(二)登记所需材料

现场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死亡证明原件(再婚或丧偶)。如孩子出生后办理,需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流程

带上登记所需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四)办理地点

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五)咨询电话0871-68683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