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坤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磷矿石及石料破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9 17:5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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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坤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磷矿石及石料破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坤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磷矿石及石料破碎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委会摩所营村小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 22 20.706,北纬24°44 44.784

建设性质: 扩建

建设单位:安宁坤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10万t/a生产线基础上扩建一条40万吨磷矿石和白云岩破碎筛分生产线,不涉及矿山扩建。本项目主要建设破碎筛分站、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磷矿石和20万吨白云岩碎石。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清运,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二)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依托原有项目已建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区食宿,仅产生洗手废水,设容积不小于2m3的临时沉淀池一座,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原有项目已设置截排水沟及初期雨水池,施工期雨天地表径流可经排水沟汇入初期雨水池内,经过沉淀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 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无弃方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旱厕粪污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破碎筛分及制砂生产线采用彩钢瓦进行封闭,并在破碎筛分和制砂设备顶部设置集气罩,破碎筛分、制砂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设置为封闭式,仅预留进出口,并在出入口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料仓设置为三面围挡,并在进料口上方设置喷淋系统;配备1辆洒水车对场内道路进行洒水,同时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有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槽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池(容积8m3)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通过设备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危险废弃物为废机油;其他固废有生活垃圾、旱厕粪污。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出售;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清掏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旱厕粪污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实施。

(五)地下水:道路、生产车间、仓库地面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对初期雨水池、洗车槽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渗透系数为≤10-7cm/s。对于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K≤1×10-10cm/s。项目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运营中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六)土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其储存场地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对储存场地进行处理。因此,只要本项目对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等区域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相关的防渗和防护工作,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七)环境风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应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建设,防渗防漏措施,危废暂存间外张贴有警示标志,并配备有消防设施,做到防晒、防潮、防雷、防静电等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危废管理和清运,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登记,避免发生火灾和泄漏事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坤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磷矿石及石料破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厂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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