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4年12月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16:00
浏览次数:26
字号:[
大
中
小
]
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6400元/人/年(即:533.33元/人/月),分三档认定发放,A档533.33元/人/月、B档508.33元/人/月、C档468.33元/人/月。12月份,享受农村低保957户1138人(其中,残疾人567人,老年人508人,未成年人90人),发放保障金57.30万元,人均保障水平503.47元。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答群众政策咨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助力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宁市社会救助投诉举报可至安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安宁市宁湖大厦6楼615室,0871-68681796)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