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4-2025学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各中小学:
现将《安宁市2024-2025学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宁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安宁市2024-2025学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昆明市对控辍保学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市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果,持续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持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的通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2025学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控辍保学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和市有关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好"四查三比对"工作
市教体局、街道、公安、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开展"四查三比对"行动(包括本地户籍和外来随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数、国网学籍数、在校生数、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数,以及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县域内和县域外就读情况,并进行比对工作)。要做到小学毕业升初中"应升尽升",加强工作衔接,严防"小升初"流失。对"四查三比对"核查出未到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以校为单位建立未注册和未返校学生名册。确认为疑似辍学和辍学的,应及时纳入控辍保学台账管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和劝返,并上报至相关部门。
(二)建立并完善控辍保学"三线"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于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动向,告知家长履行好校外监管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盲区;对于需要请假的学生,使用省教育厅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做到请假事实清楚,审批流程规范。各学校对连续旷课三天的学生,要完成三个方面的报告:一是运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端口上传旷课学生信息,实现多部门联动、各级协同,高效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二是书面报送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对学生的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启动劝返工作;三是书面报送市教育体育局,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学生的辍学风险。各学校和班主任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者采取学籍系统虚假标记学生状态等方式逃避控辍保学相关责任和后续工作的开展,市教体局将对此类事件开展排查并严肃处理。
(三) 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四步法"
各学校要及时将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及时反馈至相关街道。针对拒不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由街道切实履行控辍保学具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顺序,依法执行"四步法",确保劝得回。对将劝返工作完全交由学校履职、对"四步法"工作进展缓慢且学生长期不能劝返的街道办事处,市教育体育局要及时督促、定期通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各街道、学校要抓好"四步法"典型案例宣传教育,以案促改,提升依法控辍能力。
(四)强化分类安置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细、做实分类安置工作,精准安置劝返学生,确保留得住、有收获。对于因务工辍学的学生,设置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活动,采取普职融合、单独教育的方式安置学生。对于因厌学辍学的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学针对性,防止再次辍学。对于因病因残辍学的学生,做好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符合休学或缓学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因在家上学、入寺入教辍学的学生,对学生的学识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安置到相应的年级上学,同时,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对于早婚辍学的学生,采取单独教学、随班就读等方式安置学生。其他原因辍学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科学研究安置方式。
(五) 加强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平台运用
市教体局要持续加大对学籍管理的重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各学校学籍管理员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加快对学生在校情况的监管和转学手续的审核,学籍系统数据应与学生实际在校情况、控辍保学台账相一致。加强对学籍系统控辍保学台账、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生动态管理系统、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全国中小学生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等平台的使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并定期开展相应系统具体操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学校督促班主任于每天12:00前在校生动态管理系统完成当日考勤;对未到校的学生,各学校督促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核实未到校原因;校长要对全校各班每天缺勤人数及缺勤原因做到心中有数。对3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及时向学校报告,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登记录入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端口。市教体局、街道办事处和学校校长通过政府救助平台核证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信息、查清去向并开展劝返工作,非本地户籍的学生由市教体局和学校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函告知辍学情况并按程序在相应平台进行上报。对于已经复学的学生,学校校长要及时在政府救助平台进行办结,做到即劝即销。市教体局将加强对考勤系统完成率和漏报率(考勤未如实反映学生出勤问题)、政府救助平台工单反映量和办结率("四步法"劝返完成率)的关注和督促,并强化典型通报、问题交办和结果运用。
(六) 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工作
市教体局、学校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保障。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市教体局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评估结果,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逐一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经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可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按照规定纳入有关救助保障范围。各部门、各学校要将控辍保学关口前移,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精准摸排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困境儿童、脱贫户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和厌学、学业困难、反复旷课、心理问题等学生群体情况,分类造册形成名单,并精准制定关爱帮扶措施。
(七)抓实重点对象关爱工作
1.各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就学重点管理对象名单。对重点关爱帮扶管理对象要及时与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对接,积极入户落实,完善疑似辍学(辍学)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困境儿童、脱贫户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和厌学、学业困难、反复旷课、心理问题等学生花名册,准确掌握实际情况。
2.进一步细化帮扶关爱方案。对纳入重点关爱帮扶名单的学生,学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制定并落实一对一帮扶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家访关爱活动。针对其健康、思想、学习、生活和社交关系状况等,做到真情关爱、精准帮扶责任,严禁流于形式,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3.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重点管理对象名单学生要持续做好跟踪和管理工作,做到一户一策、一生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做到非身体原因无失学辍学、无因贫失学辍学,确保每一个对象关爱管理有过程、有结果,逐一销号。
(八)加强宣传教育
市教体局、街道、学校要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控辍保学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到"墙上有标语、报纸有图文、电视有音像、广播有声音、手机有信息",让"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违法"的思想观念家喻户晓、让"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少年就业"成为社会共识,积极宣传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积极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对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到控辍保学仍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市需要高度重视、长久坚持、久久为功的一项工作,以"对事实负责、对政策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和"抓上十年八年"的韧劲,坚持扛牢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的政治责任,持续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强化落实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好控辍保学"双线十人制",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纪律压实责任。对于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发生舆情或对学生造成严重伤害的将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同时追究相关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依法"控辍"劝返责任和学校以及班主任实事求是报告辍学情况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