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正元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诊所撤销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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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照《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规定,决定对安宁正元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MADBHXM8-953018117D2192)予以撤销,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安宁正元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及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