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公告-安宁市城区景观节点、城市门户、节点、道路鲜花种植和城区节点花架废钢处置
一、项目情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安宁市城区景观节点、城市门户、节点、道路鲜花种植和城区节点花架废钢处置。
2.项目概况:为压缩城维费支出,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近年来实施的鲜花摆放花架进行了拆除。拆除的花架已不具备重新利用的价值,现作为废钢处置,消除堆放安全隐患。
3.清运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清运完毕。
二、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man.gov.cn/)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1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03月04日17:00前。
3.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811室。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师,电话:68683266)
附件1.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安宁市城区景观节点、城市门户、节点、道路鲜花种植和城区节点花架废钢处置
单价(元/公斤) | 清运期限 | 备注 |
签订合同后5日内清运完毕 | ||
报价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报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1.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报价方式说明:
以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废钢价值、运输费、搬运费、场地清理费。
附件3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的比价方法为“最高评标价法”,报价文件满足比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