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核发云南昆钢养生敬老有限公司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游泳) 的批复
关于同意核发云南昆钢养生敬老有限公司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游泳)
的批复
云南昆钢养生敬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安宁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云南省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安教体通〔2024〕5号相关要求,你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我局业务科室已经认真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到你公司许可项目经营场所,在云南省昆明安宁市金方街道新怡路中段昆钢养生敬老中心进行勘验考察的基础上,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核发你公司申办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游泳),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经营机构名称:云南昆钢养生敬老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53018120210564
许可项目(范围):游泳
经营场所地址:云南省昆明安宁市金方街道新怡路中段昆钢养生敬老中心
法人代表:张春前
经营场所负责人:杨艳琳
游泳池面积:233.52㎡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救生员3人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行业指导监督管理,你公司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游泳健身爱好者和游泳馆管理者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对游泳健身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你公司负主体责任,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经营过程中因游泳场所的租赁发生的纠纷,与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签订的游泳等方面的协议发生的纠纷及责任,由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公司自己负责解决。
特此批复。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