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居民身份证管理
1.受理部门
(1)金方派出所: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兴发路金方派出所一楼户政窗口:
(2)连然派出所: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宁湖大厦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3)郎家庄派出所: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建设路230号一楼户政窗口;
(4)罗白派出所: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钢安路38号一楼户政窗口;
(5)太平新城派出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
(6)温泉派出所: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升庵南路9号一楼户政窗口;
(7)草铺派出所:安宁市草铺街道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5栋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政窗口;
(8)石江派出所: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文丰路1号一楼户政窗口;
(9)县街派出所: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三泊路48号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户政窗口;
(10)禄脿派出所: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金龙路颐和家园旁一楼户政窗口;
(11)青龙派出所: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振兴路2号一楼户政窗口;
(12)八街派出所: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八景路延长线八街派出所一楼户政窗口;
2.办理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为其申请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告知; 符合办理条件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派出所户籍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派出所窗口受理;
(4)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5)上传制证中心数据检验;
(6)省厅制证中心制证。
(7)户政窗口发证。
4.所需材料
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身份证件。省外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交验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公民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
绿色通道邮寄证件7个工作日日内完成制发;普通证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当日内完成制发。
6.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安机关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用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执行。
目前,在我市公民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费,办理临时身份证免费,期满换证20.0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