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出生登记

发布时间:2025-03-24 10:31 浏览次数: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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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

(1)金方派出所: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兴发路金方派出所一楼户政窗口:

(2)连然派出所: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宁湖大厦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3)郎家庄派出所: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建设路230号一楼户政窗口;

(4)罗白派出所: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钢安路38号一楼户政窗口;

(5)太平新城派出所: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

(6)温泉派出所: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升庵南路9号一楼户政窗口;

(7)草铺派出所:安宁市草铺街道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5栋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政窗口;

(8)石江派出所: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文丰路1号一楼户政窗口;

(9)县街派出所: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三泊路48号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户政窗口;

(10)禄脿派出所: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金龙路颐和家园旁一楼户政窗口;

(11)青龙派出所: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振兴路2号一楼户政窗口;

(12)八街派出所: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八景路延长线八街派出所一楼户政窗口;

2.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30天内,其父母应当向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告知; 符合办理条件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派出所户籍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派出所窗口受理;

(4)审批:6周岁以下当场办结;6-16周岁(不含)以下,派出所领导办结;16周岁以上派出所领导审核、县(市、区)公安局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6周岁以下)。

4.所需材料

(1)婴儿父母共同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所生子女为国境外出生的,需一并提供本人及我国公民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出境入境证件。

5.办理时限

6周岁以下当场办结;6-16周岁(不含)以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16周岁以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6周岁以下)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