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李月芬中医诊所备案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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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李月芬中医诊所备案注销公告
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安宁李月芬中医诊所的《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编号:MADHYKU1-553018117D2182)予以备案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安宁李月芬中医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及相关业务,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