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8·6”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8·6”起重伤害事故
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8·6”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3月27日
目 录
2023年8月6日9时许,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厂房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8.9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8月19日经安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8·6”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包括为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金方街道办事处,由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调查,同时聘请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总工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撑,邀请安宁市纪委监委监督事故调查全过程。安宁市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5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安宁市人民政府成立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8·6”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组织开展了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组 长: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草铺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
2025年3月11日。
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云南国创投资有限公司。
对照《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8·6”起重伤害事故案调查报告》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实际负责人付某,未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未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消除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实际负责人付某)给予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号码:0016560815)显示,付某罚款已经缴清。
云南国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云南国创投资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号码:0016560813)显示,云南国创投资有限公司罚款已经缴清。云南国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赵某处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号码:0016560814)显示,赵某罚款已经缴清。
事故发生后,金方街道、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管理方云南国创投资有限公司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同时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和隐患督查整改力度。事故发生单位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也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为彻底防止吊装作业安全事故发生,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重新租赁了厂房,重新规划了车间布局,将工作平台从二楼搬到地面,不再使用电动葫芦,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是针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问题。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设备检查、维护、操作的具体要求。
三是针对“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问题。安宁益翔门窗经营部对全厂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切割机等高风险设备进行排查。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立即停用,更换或维修,确保设备达到标准。
四是针对“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对相关安全意识缺乏,在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情况下盲目作业”问题。每月一次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重点讲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方法、应急处置等内容。
一是加强对承租方的管理。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建立承租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其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三是立即组织对中南城所有商户使用电动葫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经查中南城使用提升机商户80户、行吊20户、电焊设备9户,均对相关商户发放张贴了安全使用规程。
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天公司工程维修人员对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一次巡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发放整改清单,督促其整改。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演练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学习。
经评估组综合评估,事故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但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尽管涉事单位和市场管理方组织了市场内商户进行安全教育,但没有调查培训需求,导致培训内容也不够专业和全面,尤其岗位员工培训应因人而异,应采取针对性培训,总体未能展现良好的安全教育效果。
市场管理方和商户在事故隐患排查方面未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大部分排查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隐患不深不实,如电气线路、安全附属设备等。
针对当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街道要继续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对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二是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