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昆明利之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9 15:1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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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利之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利之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架良山村昆明利之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昆明利之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不新增占地及建筑,将现有闲置的编织袋储存车间改为3t/h天然气锅炉房,依托厂内现有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系统,在车间内新建1台3t/h天然气锅炉,为生产线和料用油储罐保温提供蒸汽。现有的2t/h天然气锅炉调整为备用锅炉,仅在3t/h天然气锅炉维护、检修时作为备用锅炉使用。项目建成后不涉及主体工程(饲料生产)生产设施、设备及生产规模的变化。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间,仅涉及设备安装,因此废气主要来源为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焊接尾气。针对施工期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加强室内通风;②运输车辆限速运行,避免车辆扬尘;③装卸设备及材料时轻拿轻放;

④对场内的废包装材料等垃圾要及时淸运,严禁出现随意抛洒垃圾等行为。施工期间,机动车、机械设备运转以及焊接均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运行。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机械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期仅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之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应与设备运输单位达成协议,要求其在运输过程中减少鸣笛,避免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人群造成不良影响;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要合理有序调度。将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③选用低噪声和低震动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尽量减少噪音;④加强和周边企业的沟通,避免因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产生。

项目工程量不大,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噪声经过治理后,可使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不涉及土建,主要进行新建锅炉相关设备的安装。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建生活垃圾房,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产线设备包装多为纸箱、泡沫、塑料袋,此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用利用的作为生活垃圾处置;项目锅炉安装,可能会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项目天然气锅炉以合格的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较低,锅炉废气经18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核算,燃烧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即颗粒物≤20mg/m³,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本项目不涉及人员的新增,不涉及生活污水的新增。项目锅炉位于车间内,不涉及初期雨水。废水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天然气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依托现有24m³沉淀池处理后进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 1 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后,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即中水池,100m³)内,晴天回用于厂区内绿化、道路降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内燃机、风机、软水制备系统、水泵的噪声,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采取了减噪、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东、南、西侧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北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本次项目建设未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性固废新增。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软水制备器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废水处理设备)运行产生的污泥。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置;沉淀池、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云南林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清掏、清运。

(五)地下水、土壤:本项目依托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已通过竣工验收,满足使用要求,本项目依托可行。本项目拟建锅炉的锅炉房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不涉及有毒有害或持久性污染物的产生,项目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的可能较小,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利之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厂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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