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受理《安宁旭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脱水污泥干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9 16:31 浏览次数:0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旭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脱水污泥干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旭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脱水污泥干化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村委会草王路15号附3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度20分51.433 秒,北纬24度55分47.296秒。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安宁旭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现有项目3号车间内新建污泥烘干生产线1条,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污泥烘干区和成品区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等,其中污泥烘干区396m2,成品区1980m2。原料区依托现有项目位于1号车间原料堆存区;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项目施工主要在现有厂房内设施,施工废气经厂房阻隔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主要在现有厂房内设施,施工噪声经厂房阻隔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燃烧生物质颗粒燃料产生的烟气、污泥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及颗粒物、污泥在车间内堆存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增有组织排气筒1根。

①:堆存车间内污泥堆存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通过抽风机送至现有项目除臭设施(生物滤池+UV光解)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项目生产厂房采用密闭微负压厂房,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生物质颗粒燃料产生的烟气及污泥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抽风机送至一套废气治理设施(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生物滤池+UV光解)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有效收集的城市污泥贮存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氨0.174t/a、硫化氢0.00005t/a,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处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54-93)表1二级标准,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新增废水主要为水膜除尘器废水、生活污水。水膜除尘器循环水量为96m3/d;生活污水产生量0.15m3/d。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BOD5、氨氮、总磷等。水膜除尘器废水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20m3的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隔油池(0.5m3)及化粪池(5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依托现有规范化排污口接市政管网进入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满足草铺污水处理厂接纳要求。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物料输送机、烘干机中电机、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

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昼间≤55dB(A)。

(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分类收集的沾染废机油的其他废物。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应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最长暂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

其他固废包括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旋风除尘器收尘、水膜除尘器循环水池沉渣、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餐厨废物、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废油、餐厨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旋风除尘器收尘、水膜除尘器循环水池沉渣收集后回用。

(五)地下水、土壤:通过分区防渗措施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对原料堆放区、烘干区、成品堆放区、危废暂存间、水膜废水循环沉淀池采取重点防渗,防渗要求为采取的防渗措施渗透系数应≤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采取的防渗措施渗透系数应≤10-10cm/s。

(七)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氨、硫化氢及废机油,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未超过临界量。通过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委托处置,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证正常生产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安宁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旭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脱水污泥干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厂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6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