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普渡河流域中低山宽谷区(安宁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5 15:4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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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普渡河流域中低山宽谷区(安宁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普渡河流域中低山宽谷区(安宁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市县街街道、温泉街道、太平新城街道、草铺街道、八街街道、连然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环评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涉及14座历史遗留矿山,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面积90.8145公顷。项目分二批实施,其中第一批涉及9个历史遗留矿山,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45.2834公顷;第二批涉及修复5个历史遗留矿山15个图斑,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45.5311公顷。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

1)已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土石方运输不超载,装高不超过车厢板并盖篷避免沿途洒落;

②晴天利用洒水车对堆积表面和施工场地进行喷洒,以降低施工扬尘;

③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④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

⑤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减少因施工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尾气污染。

⑥设立项目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门工作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工地现场有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⑦施工全过程,一是坚持每天自检自查,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特别是洒水、喷淋降尘和渣土、裸露地面的全苫盖;二是每天24小时对进出工地的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进行检查、登记,规范使用“三池一设备”,未清洗干净的车辆,未按规定密闭容易产生泼洒、滴漏的渣运车辆,不驶出工地现场;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渣土运输作业,对项目渣土运输全过程负责。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调查走访周边居民了解,项目已建工程施工期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经现场勘查,项目区内未发现施工过程大气污染问题。

同时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TSP进行了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统计,项目区下风向及敏感点TSP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说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已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2)后续施工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土石方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避免沿途洒落;

②晴天利用洒水车对堆积表面和施工场地进行喷洒,以降低施工扬尘;

③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④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

⑤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⑥设立项目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门工作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工地现场有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⑦施工全过程,一是坚持每天自检自查,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二是每天24小时对进出工地的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未清洗干净的车辆,未按规定密闭容易产生泼洒、滴漏的渣运车辆,不得驶出工地现场。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雨天地表径流。

1)已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在矿山地势较高侧设置截水沟,将施工场地外雨水阻止在场地外;施工期遇到降雨时,场内设置排水沟收集场地雨水汇流至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根据建设单位及周边居民了解,项目已建工程施工期没有发生施工废水乱排乱放的现象,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经现场勘查,项目区内未发现施工过程地表水污染问题。

2)后续施工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矿山地势较高侧设置截排水沟,将施工场地外雨水阻止在场地外;施工期遇到降雨时,场内汇流雨水通过场内排水沟收集,汇流至新建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后续施工的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清龙采石场距离明朗水库较近,施工期应坚决杜绝废水外排情况。

(三)噪声: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

1)已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设备集中同时施工,不在夜间施工;

②车辆选择昼间运输物料,经过居民区禁止鸣笛;

③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出现问题及时检修,避免设备机械带病作业;

④合理安排施工噪声源布置,尽量将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

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2024年11月23日,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的敏感点和矿山厂界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由施工期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和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现状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值要求,同时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已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2)后续施工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设备集中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②车辆选择昼间运输物料,经过居民区禁止鸣笛;

③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出现问题及时检修,避免设备机械带病作业;

④合理安排施工噪声源布置,尽量将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已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

①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矿山治理区底部矿坑回填反压,不产生弃方。

②建筑垃圾部分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部分清运至西山区全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点处置。

③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完成施工的工程现场固废已全部处置,未见残留;已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2)后续施工拟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

①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矿山治理区底部矿坑回填反压,不产生弃方。

②在后续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部分清运至西山区全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点处置。

③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区域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及施工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所有矿区均为地面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植被恢复的矿山采取了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大小。将施工范围控制在设计修复范围内,项目未新建入场道路,机械设备等借由矿区现有道路运输,结合人力运送至施工区。施工活动范围尽量缩小,减少了对周边植被、陆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

②施工期间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禁止违规砍伐树木。避免破坏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洞穴、窝巢等,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③项目设计方案已取得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普渡河流域中低山宽谷区(安宁片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工程设计的审查意见》(2024年1月9日),实际施工过程中已严格按照《审查意见》执行,项目施工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施工活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

④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

⑤施工期表土及土石方及时回填。

项目施工期已基本结束的矿山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2)已采取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本项目安宁温泉街道民采点4涉及的生态红线部分在项目南侧,重叠面积3421.2789m2。已完成施工和植被恢复,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避让措施

A.安宁温泉街道民采点4部分修复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金沙江下游-小江流域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重叠面积3421.2789m2,经前期勘察、调查确认,生态修复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范围为历史采矿毁损区域,不可避免地需要对该重叠区域进行修复。本项目工程实施拟将该区域修复为林地,林下混播草籽,修复工程所选用的圆柏、尼泊尔桤木已被列入《云南云南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第一批)》,狗牙根、香根草已被列入《云南省主要乡土草种目录(2022年)》,且本次环评下经常调查在评价区内林地中记录到尼泊尔桤木(Alnus nepalensis)自然分布,且多分布于针叶林边缘地带,该重叠区与评价区云南松+滇青冈-紫茎泽兰群落相接,且位于该群落林缘地带,栽植尼泊尔桤木与区域乔木分布协调性较高。

B.施工场地布设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

C.施工时间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D.对修复区内存在的原有乔木进行避让,不对其进行砍伐或移除。

②减缓措施

A.项目为修复工程,主要为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采用机械开挖治理的方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机械作业时间和强度,避免了产生过大的噪音和震动,减小了对周边生物造成的干扰。

B.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

C.对施工人员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避免了施工区任何破坏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D.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原矿山道路,不新建道路。

E.植被栽种前表土处理产生的表土用于修复区的植被覆土及植被恢复。

F.合理组织了施工,施工集中力量在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减少了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

③恢复与补偿措施

A.施工完成后,施工器械已全部清理,工程现场无剩余物料残留,无施工器械留存;在修复为乔木林地的区域种植圆柏、旱冬瓜,在修复为其他草地的区域播撒狗牙根、香根草混合草籽;植被重构未引入外来物种,但项目施工后由于区域立地条件改善、种间竞争压力减少,已见少量外来入侵物种定殖,因此本次环评要求养护运营的单位加强入侵植物管控,可采取刈割、拔除等措施对入侵植物进行清理,加强防治生物入侵。

B.外购客土培肥,修复为乔木林地的区域,全区域覆土50cm。修复为草地的区域全区域覆土20cm,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

④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⑥重点保护植物保护措施

经与施工方核实及结合现场踏勘调查,评价区内暂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⑦重点保护动物保护措施

在本次现场调查时,评价区内暂未观察到重点保护动物,但经资料查询得知,评价区可能分布有国家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3种:其中二级3种(鸟类3种);评价区内昆明龙蜥(Japalura varcoae)为特有种类分布;评价区内无特有种分布。

已采取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A.加强了环境宣传及施工管理,禁止了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进入场区的车辆减速慢行。

B.施工在历史遗留矿山毁损区,减少了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

C.加强鸟类的保护:禁止了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鸟类、拾取鸟卵、破坏鸟巢等行为;鉴于鸟类对噪声比较敏感,避免了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减少了鸣笛,对相关装备安装了消声器。

3)后续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矿后续施工过程采取措施如下:

①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大小。将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设计修复范围内,项目机械设备等借由矿区现有道路运输,结合人力运送至施工区,不新建施工道路。施工活动范围应尽量缩小,减少对周边植被、陆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

②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而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并向林业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③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林地情况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

④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

⑤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

⑥本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在后续植被恢复过程,严禁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施工期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属于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要是:回填土来源质量。根据建设单位对客土土源进行的委托监测结果,回填的客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不使用污染场地弃土及其他固废(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河道污泥等)进行回填,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后续施工客土来自同一土源地,回填的客土质量满足要求;回填物料禁止使用磷石膏、磷尾矿、粉煤灰、污泥、淤泥等固体废物,杜绝变相填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加强管理,确保回填及种植客土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后续施工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施工期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所列风险物质。项目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滑坡、坍塌环境风险。为防止边坡失稳、滑坡。

1)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施工单位介绍,至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踏勘阶段,本项目已完成施工的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在施工期间已采取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风险防范培训,提高其环境保护和防火意识,施工场地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电气装置等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出现扰民、民众环保投诉举报事件。

2)后续施工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管理。派专员对场地进行管理,对截排水沟进行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②针对边坡失稳、滑坡等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险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③建立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档案,并长期保管。

④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土石方的回填。

⑤做好项目安全的设计,确保填土区整体的稳固性能,避免滑塌的排水系统风险因素辨识与分析风险事故发生。

⑥如遇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或其他原因导致边坡失稳、滑坡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洪除险,用沙袋暂时堵住,有组织进行排洪,及时对废土石进行清运,并及时修复。

⑦检查详细记录,转交专业技术人员审阅分析后存档。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排放“三废”、噪声污染物。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监测措施

针对项目修复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概念重叠部分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建议施工开始后5~10年内每4年监测1次,在每年的植物生长旺盛季节(6月~9月)进行监测。

2)制定植被保护保养管理制度。包括日常浇水、排水、预防人畜危害、风害、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内容及计划。

3)定期查验:树木每月、灌木每旬查验一次,并做好查验记录。

4)查验时发现梢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者应换植,发现枯死、无养活希望者,应换植。

5)绿化工程养护灌溉措施

设计在主管道设置接头连接活动的皮管,人工对恢复区内进行灌溉。根据一年植物生长规律及气候特点制定绿化管养全年养护计划。

6)为方便灌木的养护,将按昆明的气候特点,把一年划分为旱季、雨季、秋冬季等三个季节;在不同季节对不同植物采取不同的管护措施。

7)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周期性、病情及害虫类别采取应对措施。

8)根据乔灌木的年龄、品种、生育期及草地的生长状况进行施肥。枝叶生长期以氮为主,磷钾肥为辅,开花结果期以磷钾肥为主,氮肥为辅。肥料切忌肥料裸露。施肥量为乔木100g/株,保水剂10g/株。草籽为直接抛撒,不进行施肥和使用保水剂。

9)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防治上要有科学的针对性,注意使用时间和方法,抓住关键时间,对症下药。另外要给植物充分的时间吸收、分解农药,减少残留。防治同一种病虫害的多种类型农药要交替轮换使用,以减少病虫害的抗药性和耐药性。

10)重视化学防治的同时应综合应用物理、机械、生物等多种方法进行防治,如:利用害虫趋光、趋波特性生产杀虫灯;利用害虫趋味特性制成糖醋液诱杀等。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在雨季将会产生地表径流除携带泥沙外,还可能有农药和肥料残留。本项目在生态修复区共布设11条截水沟,截排水沟长度合计4535m,项目区内保留7个坑塘,新建1个水池,7个水窖。

涉及使用农药的修复区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水池或坑塘,回用于恢复区植被灌溉用水,不外排;不涉及使用农药的地表径流经排水沟外排周边箐沟;因此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产噪机器设备运行。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肥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一般固废,固废代码为010-004-S80;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农业废弃物回收站处置。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进行植被管护,采取植被管护所需肥料使用有机肥;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影响可接受。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普渡河流域中低山宽谷区(安宁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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