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文旅许字〔2025〕第14号
发布时间:2025-07-18 16:48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文旅许字〔2025〕第14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宁市東南动漫店(个体工商户):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7月18日受理申请人(杨俊)提出的单位名称为安宁市東南动漫店(个体工商户);场所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色时代广场2栋4楼,变更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者、游戏游艺娱乐设备(游戏游艺娱乐营业场所)的申请事项,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1、变更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者、游戏游艺娱乐设备。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