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伟源经贸有限公司含磷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1 11:1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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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伟源经贸有限公司含磷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伟源经贸有限公司含磷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云丰村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已建厂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17′33.805″,北纬24°57′49.063″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伟源经贸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建设一套含磷废渣处理生产线,生产6万吨/年的普钙半成品。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租用已建的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的安装,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安装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施工期保持厂房内通风室外施工时,遇大风天气需对设备及辅材采用防尘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室外施工期间定期洒水抑尘,并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材料堆场和施工车辆扬尘影响。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设食宿设施生活污水主要为人员洗手污水和如厕废水,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洗手污水依托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现有格栅、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公司三级洗涤吸收塔补水;厕所依托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公厕,委托周边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确保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作业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分段施工,避免多工种同时作业,降低噪声叠加影响;规范施工操作,轻搬轻放设备器材,运输车辆厂区内限速(≤5km/h)。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设备包装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和设备包装废弃物分类处置:可回收出售的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定时清运,并按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生活垃圾投放至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已设置生活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原辅材料卸料、上料、均质化翻堆、破碎、皮带输送、成品装载过程及产品外售运输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破碎环节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卸料、上料、破碎、成品装载以及皮带输送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经封闭车间阻隔、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产品运输过程车辆采用篷布覆盖,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二)废水本项目依托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已建的办公区、供水、排水系统,即洗手污水依托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现有格栅、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生活废水收集池中,回用于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三级洗涤吸收塔补水,厕所依托安宁誉诚佳化肥有限公司公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以及车辆运输造成的噪声

取以下防治措施:①运输车辆在厂区内为低速行驶状态,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厂区鸣笛;②装卸时应该尽量减少装卸机械的运作时间,快速有序地完成作业,以降低噪声影响。③采取减震、建筑物隔声、消声器等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

及沉降于车间的粉尘、布袋除尘器废滤袋废机油。采取以下措施生活垃圾经项目内分散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③布袋除尘器收集及沉降于车间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④布袋除尘器废滤袋集中收集后交由滤袋厂家回收处置。⑤废机油使用容器收集密封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为了进一步降低危险废液渗入地下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下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防腐、防渗、防溢、防盗、防火要求,并设立警示牌,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且设置围堰,并于废机油储存桶底部设置容积不小于0.01m3的托盘,避免机油和废机油不慎泄漏流入外环境,造成土环境污染问题;设置专人管理油桶,创建管理台账,油桶入库、转运、出库均需记录台账,定期对油桶进行检查、维护,发现破损、变形等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修复措施,避免油桶发生泄漏。③加强厂内危险废物管理、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对危险废物及时清运,缩短危险废物厂内储存时间。④分区防控措施:将原料区、危废暂存区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采用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且设置围堰,并于废机油储存桶底部设置容积不小于0.01m3的托盘。原料区防渗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Ⅱ类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具体如下:a)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 mm,并满足GB/T 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1.5 mm高密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 b)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 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生产车间、均质化场地区和成品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2.3-2018)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即:等效黏土防渗层大于等于1.5mK小于等于1×10-7cm/s。

)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油,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未超过临界量。通过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委托处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伟源经贸有限公司含磷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anhbj@126.com

电话:(087168782165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心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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