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安宁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100万吨工业固废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100万吨工业固废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100万吨工业固废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 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 度 23 分 46.281 秒,北纬24 度 57 分 4.875 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建投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选址于云南建投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建成的安宁工业园区150万㎡建筑铝合金模板生产基地内空置的1#厂房和仓库内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设置磷石膏骨料生产线(包括磷石膏人造石生产和人造石破碎后成为磷石膏骨料)、磷石膏骨料混凝土生产线、磷石膏骨料预制构件生产线(包含小型预制构件和预制管涵生产系统)、磷石膏骨料水泥稳定土生产线、磷石膏骨料PC砖生产线。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洒落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二)废水:项目施工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冲厕、洗手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SS、COD、BOD5、氨氮等,项目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已有卫生间,产生的废水进入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汇入草铺污水处理厂,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施工设备安装产生的施工废水车间内沉淀后用于车间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施工过程所需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粉状原辅料、产品均采取密闭存储,粉料筒仓顶部设置布袋收尘器,粉料筒仓设置在车间内,粉料村存储车间内均布设洒水降尘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各生产线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项目厂界颗粒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电石渣烘干废气:天然气热风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风炉热风直接烘干电石渣,烘干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为32m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磷石膏破碎筛分粉尘、磷石膏骨料水泥稳定土生产磷石膏骨料投料粉尘、磷石膏骨料混凝土生产磷石膏骨料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分别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各股废气合并通过1根高为32m排气筒(DA002)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在磷石膏骨料生产线磷石膏机械分散工段、搅拌混合陈化工段、搅拌混合工段各设置1个集气罩,在磷石膏投料环节设置集气罩,以上各股废气收集后合并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高为3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二)废水
洗车废水循环通过3个有效容积为3m3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进入一套“废水砂石分离+浆水掺配”回收系统,处理后用于磷石膏骨料混凝土生产不外排;电蒸汽发生器强制排水和软水制备废水用于磷石膏骨料人造石、PC砖和预支构件的养护用水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晴天依托现有建筑配套的隔油池、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基地内绿化;雨天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标准依托现有建筑规范的排污口接园区污水污水管网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采取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定期维护设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磷石膏骨料PC砖生产过程中的废砖、磷石膏骨料预构件生产中的脱模混凝土渣量、磷石膏骨料生产中脱模骨料渣运至磷石膏骨料破碎筛分工序进行筛分后,生产磷石膏骨料。钢筋边角料外售回收单位。龙门洗车废泥沙进入磷石膏骨料混凝土生产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车间内沉降粉尘返回项目各个生产线生产。混凝土罐车和搅拌设备清洗产生的砂石作为磷石膏骨料,返回项目各个生产线生产。除尘器废布袋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废物、废油脂委托安宁市依法依规确定的餐厨垃圾经营管理单位处置。电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废弃滤膜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化粪池污泥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后清运及处置。
(五)地下水:
项目磷石膏、电石渣为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I类场防渗技术要求整改防渗,整改后的防渗要求为: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 GB/T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1.5mm高密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减水剂储罐区、脱模剂储罐区、砂石分离+浆水掺配回收系统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0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其他等效的防渗措施。
(六)土壤:
采取防渗措施,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七)环境风险
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委托处置。按照安全规程进行天然气热风炉运行。设置减水剂、脱模剂围堰,砂石分离+浆水掺配回收系统设置100t废浆水储存罐,可以存储4.5d的废水,确保事故状态下,砂浆废水不外排。按要求配备风险防控物资,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100万吨工业固废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kmshbjspc@163.com
电话/ 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 号4号楼
邮编:65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