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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60万吨/年制盐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0:4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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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60万吨/年制盐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60万吨/年制盐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市连然街道青武山昆明盐矿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环评单位: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盐硝车间(制盐车间、制硝车间合建为盐硝车间)、卤水超滤净化(矿山)、盐矿降压站、室外给排水、总图工程、管廊工程(拆除、新建)、节能及安全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44751.96万元,环保投资380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现场配备专业降尘设施,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合理布局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的堆存位置,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后,能及时回填的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土石方要合理堆放,采用覆盖等防尘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留渣土在运输路途中;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正常。

(二)废水: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避开雨季开挖土石方;在雨季施工时,应设置截排水沟,末端建设沉淀池,地表径流经沉淀后回用,剩余部分外排;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施工场地沉淀池和截排水沟进行定期清掏和维护,确保施工废水有效处理。

(三)噪声: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四)固体废物:建筑施工挖土方用于场地内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项目新建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对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至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管理,规范固体废物的堆放与处置,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条例。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包括含盐废气、含硝废气及包装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及未被收集的粉尘。

含盐废气:盐浆的干燥过程中会产生含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含盐粉尘,本次改建项目采用“旋风除尘+水膜喷淋除尘”工艺对含盐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新建3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报告表》核算:DA01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92mg/m3、排放速率为0.54kg/h,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3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3kg/h

含硝废气:硝浆的干燥过程中会产生含硝尾气,主要污染物为含硝粉尘,项目采用“旋风除尘+水膜喷淋除尘”工艺对含硝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新建30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报告表》核算:DA01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66mg/m3、排放速率为0.23kg/h,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3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3kg/h

包装废气:项目精制盐及无水硫酸钠通过输盐栈桥输送至盐仓库进行包装后暂存,包装过程有粉尘产生,包装粉尘由包装机器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水膜喷淋除尘”工艺处理后依托包装车间现有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报告表》核算:本项目扩建完成后,DA007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98mg/m3、排放速率为0.63kg/h,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3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3kg/h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及未被收集的含盐粉尘、含硝废气及包装废气。

项目矿区氯化氢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62t/a;制盐厂无组织排放氯化氢为0.00377t/a,颗粒物为3.53t/a。《报告表》提出:项目矿区卤水净化厂超滤膜车间及昆明盐矿制盐厂盐酸储罐均配备酸雾吸收器对盐酸废气进行吸收处理,昆明盐矿制盐厂盐干燥、硝干燥及包装未收集废气经厂房阻隔后,项目矿区无组织排放氯化氢、制盐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氯化氢0.2mg/m3

(二)废水本次改建项目矿区卤水净化厂及昆明盐矿制盐厂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量。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主要超滤膜清洗废水(矿区)、启机废水、蒸汽冷凝水、蒸发冷凝水、干燥冷凝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设备冲洗废水、水膜除尘废水、锅炉排水、纳滤膜冲洗废水

本项目矿区卤水净化厂产生的超滤膜清洗废水经矿区乏水池收集后返回采卤;制盐厂蒸发冷凝水、干燥冷凝水依托冷凝桶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水膜除尘、循环冷却用水、纳滤清洗及酸雾吸收器用水,回用不完的溢流至乏水池收集后返回矿区采卤;项目超滤膜清洗废水、启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纳滤膜清洗废水、水膜除尘废水、机封废水、化水站浓排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废水及酸雾吸收器废水均进入乏水池收集暂存,均回用于矿区采卤,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故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土壤、地下水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产生地下水、土壤污染,只有在事故状态下,项目区盐酸储罐区、危险废物等可能会发生泄漏等情况,可能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长时间泄漏可能深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本次改建项目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制盐厂60万吨盐硝车间盐酸储罐罐区、矿区盐酸储罐区、降压站事故油池及集油坑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一般防渗区:制盐厂卤水储罐区、矿区纳滤车间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本次改建项目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对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主要产噪设备设减振垫进行基础减振,对设备进行有效的减振、隔声处理;产噪设备安装于封闭建筑物内;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本次改建后,昆明盐矿制盐厂厂界在运营期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矿区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区超滤产生的盐泥、废超滤膜,昆明盐矿制盐厂产生的废纳滤膜、废包装物、化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

项目运营期矿区卤水净化厂产生的经泥浆桶加水稀释后回注于服役到期卤井,废超滤膜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昆明盐矿制盐厂产生的废纳滤膜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废弃包装物,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化验室废液(HW49900-047-49)、废矿物油(HW08900-249-08)、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依托昆明盐矿生产厂区已建89.79m2危废暂存间暂存。

)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盐酸、废矿物油及变压器油。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进行级评价。

项目主要考虑盐酸储罐泄漏、降压站废变压器油泄漏下渗、溢流污染周围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报告表》提出:矿区盐酸储罐区设置有围堰,围堰占地面积为77m2、围堰高度为0.5m,有效容积为38.5m3,盐酸储罐区进行重点防渗,盐酸发生泄漏时,围堰能对泄漏盐酸全部进行收集;制盐厂盐酸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占地面积为42.5m2、围堰高度为1m,有效容积为42.5m3,罐区进行重点防渗,盐酸发生泄漏时,围堰能对泄漏盐酸全部进行收集;项目新建降压站设置站区内配套建设一个容积为20m3的事故油池、主变压器下方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集油坑,对事故排放的废变压器油进行收集,并进行重点防渗,事故油池可对泄漏变压油完全进行收集。储罐、储槽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专岗,定期对储罐进行维护检修,防止储罐出现裂痕导致泄漏;对各种设备、管线、阀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防止跑、冒、滴、漏,消除事故隐患;盐酸贮罐区设置围堤及安全警示标志。重新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60万吨/年制盐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kmshbjspc@163.com

电话/ 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