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安宁市迎峰体育培训有限公司设立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批复
安宁市迎峰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申请设立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材料收悉。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安宁市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审核,设立申请材料完备合规;经多部门联合对培训场所实地核查验收,现已按照核查意见整改完毕,符合设立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方设立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机构名称:安宁市迎峰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云生
二、培训有关事项
(一)举办者:彭云生
(二)培训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明安宁万达广场)(1B032A)号商铺
(三)培训类型:体育类非学科类
(四)培训项目:中小学体育类(乒乓球)培训
(五)培训规模:同一时段不超 50 人
(六)主管部门: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三、相关要求
(一)本批复下发后,请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变更),依法依规开展培训,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和相关部门监督,遵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接受属地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和指导。禁止“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认真将机构信息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善相关手续,纳入监管。
(四)自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五)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对经年检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培训、隐瞒实情,或不接受年检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如遇特殊情况,机构停办或解散,应依法进行财务清算,一切债务由培训机构举办者负责。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