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5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统计表(12.18)
发布时间:2025-12-18 15:33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单位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时间 |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文号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投资 (万元) | 弃土(渣)量 (万m3)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是/否) | 水土保持补偿费应缴纳金额(元) | 备注 |
| 1 | 安宁市人民政府八街街道鸣凤村委会鲁资村防灾减灾工程项目(报告书) | 安宁市人民政府八街街道办事处 | 云南恒诚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18日 | 安水许【2025】122号 | 6.51 | 191.56 | 0 | 否 | 23184 | 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第(二)项,该项目农村自建房用地面积32000m²(3.20hm²)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同意扣除免征面积后,按33120m²(3.31hm²)计,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318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