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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源头

发布时间:2025-12-19 11: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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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源头

年来安宁市司法局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理念,加强调解工作宣传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和调解队规模化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域领域基本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安宁市司法局连续年荣获全国组织宣传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县街司法所调解员李文红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人民调解员谢名章、张进、董春燕、龙娇被云南省司法厅评为调解能手

一、精准普法宣传“促和谐”,织密基层法治防护网

安宁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滴灌”的策略,围绕纠纷当事人,将矛盾纠纷调解现场,当做普法宣传的最佳“现场”,通过“法理相融、调普并举”的工作方式,不仅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更以纠纷化解为契机开展精准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百分百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坚持“优中选优、按需培育”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培育800余名“法律明白人”依托人熟、地熟、事熟特点,对邻里、家庭等纠纷“小事”,由“法律明白人”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普法,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乡村筑牢坚实法治根基;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100余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人民群众对调解的知悉率和首选率不断提升。

二、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筑牢社会治理和谐根基

健全完善市、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架构,指导设立人民调解组织137个(街道及村(社区)调委会1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6个、小区物业调委会4个、大中专职业学校调委会3个、商会调委会1个)、民商事社会调解组织2,实现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基本全覆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形成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治理模式。

三、激发调解队伍“新动能”,绘就矛盾化解新“枫”景

实施人民调解队伍提升工程,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吸纳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900余名党员、群众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建立“以会代训、以老带新、梯队建设”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养机制,每年坚持邀请法院老法官、基层一线老调解员、律师等经验丰富的调解“专家”为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授课,持续提升辖区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宣传法律政策、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能力;组建医患、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10个领域纠纷调解专家库,进驻市综治中心化解各类突出疑难矛盾纠纷。

四、打造纠纷调解“新模式”,筑牢社会治理平安防线

建立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联调联动机制,形成职能互补、纠纷联调、资源共享的调解格局派出所接警的矛盾纠纷由出警民警现场先调先处;司法所、村(社区)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由属地调解组织“就地就近”调处化解;难以化解的突出矛盾纠纷,由街道组织调解能手、涉事单位(部门)、第三方专业力量进行调解经专业调解仍未化解的,提请街道“2+31+N”指挥部研判,按照一案一策开展综合调解;需要市级多部门参与化解的,由市综治中心牵头,市司法局组织调解专家配合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调处化解,进一步筑牢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基层治理持续注入新动能。2023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