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春节临近,为吸取近年来全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做好我市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把握本辖区、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节假期安全生产规律的特点,认真履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克服麻痹思想,统筹做好企业春节前后停工停产、值班值守、复工复产等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周密制定并严格执行停产停工、值班值守、复工复产安全方案。
二、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春节前重点工作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一是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企业按时限整改隐患问题,并做好检查情况报送工作;二是制定本单位春节期间领导带队及值班值守方案并严格落实;三是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监管领域内的停工停产企业制定停工停产方案及春节期间值班值守方案。
2.节前停工停产单位:一是严格制定停工停产方案,高危行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停工停产专项方案,明确停产步骤、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二是全面排查清零隐患,停工前对生产车间、仓库、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等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火、用气、消防设施、危化品储存、特种设备等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隐患不清零不停工”。三是规范管控危险物料,妥善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严格落实隔离、防潮、防静电等防护措施,清空生产设备内残留物料,防止因物料泄漏、变质引发安全事故。四是切断非必要能源供应,停工后及时关闭不使用的电源、气源、水源,对必要值守的设备设施进行专人管控,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严防漏电、火灾、漏水等意外发生。五是强化值班值守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畅通应急联络渠道,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响应、处置、上报,严禁脱岗、漏岗、顶岗现象。六是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春节期间重点工作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关键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2.各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备战准备,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前置救援力量,如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3.春节期间不停工保生产单位:一是严禁盲目赶工抢进度,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合理安排作业班次,保障员工休息时间,严禁超负荷、超强度、超时限作业。二是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加大生产现场安全巡查力度,对高空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落实专人监护,配齐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防范坠落、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三是保障作业环境安全,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合理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做好冬春季防冻、防滑、防火、防静电等措施,为员工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四是畅通应急处置渠道。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备足应急物资,组织员工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快速有效处置,坚决杜绝忽视安全、隐瞒事故的行为。
(三)春节后重点工作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一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方案,严格审核监管领域内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批准企业复工;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紧盯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2.节后复工复产单位:一是严格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明确复工时间、步骤、责任人和安全保障措施,复工前必须完成隐患排查、设备检修、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未经安全评估合格不得擅自复工。二是全面检修设备设施,对所有的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器材、应急装备等进行全面检修、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设备“带病”上岗。三是强化岗前安全培训,组织全体复工复产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重点讲解作业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尤其加强新员工、转岗员工的培训考核,对其他返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四是排查人员思想状态,关注员工节后返岗心态,排查是否存在疲劳上岗、酒后上岗、情绪波动等情况,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引导员工集中注意力,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强化监管与服务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提示及前期印发的《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岁末年初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安办便笺〔2026〕15号)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传达至企业,并加强节前、节中、节后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对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重大隐患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停工停产及复工复产中存在难题的企业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