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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年产50000吨橡胶干搅胶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6 16:1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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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50000吨橡胶干搅胶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0吨橡胶干搅胶厂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草铺村委会马明安(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冶金、装备制造、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云南春鹏钢绞线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晟胶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云南春鹏钢绞线有限公司闲置的标准化工业厂房,用于建设2条橡胶干搅胶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生产规模25000t,建成后公司总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0吨橡胶干搅胶。生产车间配套61200*800切胶机(其中42备)、2φ650*1900干搅机、2φ550*2000干搅机及辅助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5190万元,环保投资175.31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及施工粉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主要通过厂房阻隔及厂区绿植吸附,施工粉尘采取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主要采用:

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周边敏感目标,并加强对设备维修保养;

②施工物资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物料车辆在途经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③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和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④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对施工阶段的噪声的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措施如下:

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禁止超载,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

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钢材边角料、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处置,统一收集后运至昆明市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并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干搅机至冷却机产生的颗粒物、NMHC、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采取“喷淋除尘+碱液喷淋+二级生物除臭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废气处理措施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分析,主要污染物颗粒物、NMHC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有组织废气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NMHC、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质检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等通过厂房阻隔,大气扩散,厂区绿化吸附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有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地下水及土壤

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和污染物泄漏的途径,结合产生的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等,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一般情况共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本项目危废库进行重点防渗,污水处理站(含污水收集池及清水池)进行一般防渗;生产车间及仓库采取简单防渗:地面硬化。

(五)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布置于厂房内,并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不大

(六)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废包装材料、污泥、不合格产品、质检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油脂生活垃圾委托安宁天富经贸有限公司及时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化粪池污泥由安宁天富经贸有限公司及时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絮凝沉淀池污泥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要求进行属性鉴别,若为危废,清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当场清运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资源利用公司;质检废物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机油采用带盖密闭专用桶对其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体化设备隔油池油脂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通过采取废气泄漏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总体环境风险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50000吨橡胶干搅胶厂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kmshbjspc@163.com

电话/ 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 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