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隆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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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宁隆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通过技术评审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0871-68699446
附件:1.安宁隆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2. 安宁隆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意见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安宁隆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附件2安宁隆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