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安宁志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读书铺采石场整合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志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读书铺采石场整合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志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读书铺采石场整合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读书铺村委会下凤凰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2 度 32 分59.273 秒,24 度 57 分 34.727 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志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智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采取生态重建的方式对安宁市读书铺采石场整合区进行生态修复,以人工措
施为主,采用改性磷石膏作为回填料。
项目分为生态修复工程和配套磷石膏改性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整坡分台、平台土地平整、坑底平整、溶洞回填)、回填治理及地形重塑工程(回填修复工程、拦挡坝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地下水导排、截排水工程)、生态重建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恢复工程)、辅助工程;磷石膏改性工程包括磷石膏堆存区、磷石膏改性装置区和改性磷石膏熟化区。配套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生态修复责任范围面积为21.8951hm2。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运输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箱车,全程对车辆进行密闭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物料泼洒。对场区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沿途控制车速严禁超载;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2)施工扬尘: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在大风气象条件下施工。在回填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喷雾降尘,在大风天、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对土壤临时堆放场采用土工布临时覆盖,未覆膜边坡、材料堆存区采用防尘网覆盖;施工扬尘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燃料,减少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3)磷石膏改性区扬尘:磷石膏临时堆场、给料仓及破碎机进出口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中和剂仓、改性助剂仓及改性剂成品仓顶经脉冲除尘器收尘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回填过程中,改性磷石膏堆排按旱季与雨季进行堆排。雨天不进行堆排,不堆填区域尽量采用花油布或塑料膜进行临时覆盖,减少雨水下渗。回填修复区外围设置截排水沟,把回填修复区外围雨水排出修复区外;回填修复区导排盲沟,收集回填修复区雨水及渗滤液后排向下游渗滤液收集沉淀池,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磷石膏改性工程补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返回洗车槽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施工区内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磷石膏改性区的化验室废水和原料磷石膏临时堆场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于磷石膏改性工程补水,不外排。回填完成后,修复区内产生的少量渗滤液经罐车输送至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作为湿法磷酸装置生产补充水。
(三)噪声: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避免偶发噪声发生;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时间段施工,避免对周边村庄造成影响;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土方全部用于坑底防渗土壤衬层,石方用于拦挡坝、截排水沟、导排盲沟等修筑;沉淀池及渗滤液收集沉淀池的沉渣,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污泥装袋沥水晾干后用于回填区回填;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旱厕粪便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待施工结束后拆除旱厕。
(五)地下水、土壤和风险:(1)源头控制:落实回填区顶部防渗和渗滤液导排措施,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对每批次改性磷石膏按照HJ/T20采样要求进行采样分析。改性磷石膏满足《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15-2025)回填利用和《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269-2024)磷石膏改性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第8条充填及回填利用污染控制要求,即:确认是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且有机物含量不超过5%;做好回填材料台账记录,记录回填量、成分分析结果等。(2)防渗措施:矿坑回填区、回填区岸坡、顶部、拦挡坝内坡、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池、应急池、磷石膏改性区防渗;(3)防渗漏监控;(4)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固废产生,主要为做好植被养护及环境跟踪监测。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对渗滤液进行监测,记录水质情况,直到连续3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沉淀池收集后经罐车输送至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作为湿法磷酸装置生产补充水;加强防渗工程监控管理,发现破损隐患,及时修复。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养护方案做好保苗浇水、养分管理、植株补种、林木病虫害防治。
(3)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根据《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15-2025)、《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269-2024)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矿山生态修复后,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志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读书铺采石场整合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kmshbjspc@163.com
电话/ 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 号4号楼
邮编:65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