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华源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华源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华源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工业园区装配式片区昆钢东进场道路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华源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润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厂房及办公场地租用云南滇金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总占地面积16000m2,其中:生产车间面积14000m2,为单层彩钢瓦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2000m2,五层混凝土结构;生产车间设置有原料库、丝库、成品库、布球库、危险废物贮存库、油墨暂存间等;其余为道路、绿化。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1.1现有项目搬迁拆除过程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现有厂区设备拆除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的废弃建筑材料、积尘设备等,在移动或搬运前进行必要的洒水增湿。废弃物料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厂内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布覆盖。
(2)运输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设备的车辆应密闭或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轮胎和车身进行冲洗,减少带泥上路。
(3)设备切割、拆卸过程中若产生焊接烟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口罩,并确保作业区域通风良好。
1.1.2新厂区改造建设过程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新厂区厂房内部隔断、装修过程中,使用环保型涂料和胶粘剂,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施工期间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加速废气扩散。
(2)对装修人员采取了佩戴口罩等措施,并保证了装修空间的通风良好性,减轻施工及装修废气危害。使室内空气的流畅、加强通风;
(3)在室内进行施工,施工产生的粉尘在室内自由沉降之后通过清扫收集。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场地进行适量洒水,减少扬尘;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由于项目施工范围不大,因此施工所产生的废气在大气环境中经自然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暂和微弱的。
(二)废水: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工地食宿,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5t/d,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NH3-N和SS等,建筑施工作业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容积:2m3)用于收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不大,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等要求,采取相关的噪声控制措施对施工期噪声污染进行控制,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可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确保本项目周围居民正常的起居生活。
为了尽量减少因本项目施工而给周围人们生活等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钻孔、切割等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②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③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比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
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对施工地设置掩蔽物,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
⑤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建材等的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控制汽车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①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可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或外售废品收购站;不能回用的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桶收集,产生量较小,用垃圾袋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熔融拉丝、熔融吹膜环节和印刷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进入蓄热式热力燃烧炉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4和表6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中较严标准值;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项目投料、混料产生的颗粒物和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厂房阻隔,大气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1个冷却水池、1个冷却水收集池,冷却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及土壤:项目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油墨暂存间,设施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情况下,设施存储的危险品出现泄漏可能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四)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布置于厂房内,并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不大。
(五)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泥;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废油墨桶。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直接外售。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经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餐厨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分开收集,使用专用带盖、密闭容器存放。委托持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混入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清掏处置。废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机油(废润滑油)在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库分区暂存,并委托云南云嘉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规范处置。
(六)环境风险:项目生产过程中危险源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废矿物油、白油暂存间、油墨暂存间所造成的火灾及泄漏风险。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暂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当出现事故时,应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针对不同环节的事故风险,应从产生、贮存及末端治理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防范;要备足、备全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华源包装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编织袋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kmshbjspc@163.com
电话/ 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 号4号楼
邮编:65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