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30吨泡沫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30吨泡沫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吨泡沫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浸园路9号中南城商贸物流总部基地C区6幢C6-057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魔法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租用云南国创投资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占地面积约为200m2)建设1条泡沫塑料颗粒生产线,建成后年产30吨泡沫塑料颗粒,生产设备主要包括EPS聚苯乙烯间歇式发泡机、柴油蒸汽发生器、空压机、全自动软水器等。
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间应及时清扫地面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通风。
(二)废水:施工人员废水依托现有水冲厕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安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四)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有关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在发泡机发泡环节,会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苯乙烯及臭气浓度产生。发泡环节产生的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柴油蒸汽发生器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未被有效收集环节及发泡机调节压力时及冷却、熟化环节等少量溢出,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蒸汽发生器排水、全自动软水制备设备排水和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全自动软水制备设备排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土壤、地下水:本项目所排放废气因大气沉降而对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柴油储罐设置围堰,定期查看危险废物、液态化学品的储存情况,杜绝其发生泄漏现象,不会发生垂直渗入。本次环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重点防渗,企业对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对地表产生的裂缝进行定期修补,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则可减少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四)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暂存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有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进行。
(六)环境风险:柴油储罐区设置有效容积不低于1m3的围堰;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严格做好防渗措施,确保达到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运营期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并张贴警示标识严禁烟火,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厂房安装消防设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30吨泡沫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kmshbjspc@163.com
电话/ 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 号4号楼
邮编:65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