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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300万吨/年无害化磷石膏脱水及缓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16: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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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x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300万吨/年无害化磷石膏脱水及缓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300万吨/年无害化磷石膏脱水及缓存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安宁片区)化工园区草铺片区(东片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晨誉佳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过滤厂房和暂存库,新增3台带式过滤机,2台布料机,3条胶带输送机,4台渣浆输送泵,1台滤布洗水泵,1台尾气风机,渣浆槽、滤液中间槽和滤布洗水槽各1个及4套地磅等,以及配套管道、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环保及消防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9283万元,环保投资451.6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等。主要措施为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设置临时施工围挡,定时洒水降尘;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和运输作业;易起尘物料及基础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污水。主要措施为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设置临时沉淀池。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主要措施为划分施工区域,并进行围挡;优化施工工艺,强噪声源尽量布置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一侧;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输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施工场界昼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措施为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严禁随意堆置,能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改性磷石膏过滤废气,设置120000m3/h的引风机收集废气后,引至水洗塔洗涤处理通过25m高,内径1.4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包括暂存库物料转运扬尘、物料运输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厂房封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废水:厂区生产废水主要为磷石膏压滤废水、地坪和滤布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厂区回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生产人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三)土壤及地下水:严格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措施,厂区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内现有的地下水监测井作为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噪声:厂房隔声、距离的自然衰减后,项目装置区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低,厂界最大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对应的功能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固体废物:项目改性不合格磷石膏、澄清槽底泥等全部返回500t/a无害化装置重新改性,未改性磷石膏过滤后送下游企业综合利用,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危废间收集后委托云南广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

(六)环境风险:设置物料泄漏报警装置,磷石膏及物料输入、输出管线设置紧急切断阀;依托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水污染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跟踪监测等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概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300万吨/年无害化磷石膏脱水及缓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kmshbjspc@163.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