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召开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暨行刑衔接宣贯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2026年6月26日上午,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宁城市文化中心图书馆报告厅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暨行刑衔接宣贯会。各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全市危化、矿山、工贸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点监管规模以下企业负责人共236人参加会议。会议特邀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伟涛、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洪敏作专题授课,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艾郑武主持会议。
本次宣贯会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聚焦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实务导向、基层导向。授课人员围绕五个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一是系统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框架体系,深入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原则、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违法惩处力度等核心条款;二是详解行刑衔接核心机制与工作流程,明确案件移送标准、证据收集规则及各环节法定要求;三是深度解析五大核心罪名,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立案标准及司法认定要点逐一剖析;四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真实案例还原案件经过与责任追究结果,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五是提出企业风险防范指引,从制度建设、隐患排查、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维度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充实、针对性强,有效帮助企业负责人厘清安全责任边界,提升刑事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市人民检察院唐伟涛检察官结合检察办案实践,从司法视角对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特点进行深入解读,强调推动从“结果追责”向“风险追责”的理念转变,警示企业切实守住法律红线。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洪敏结合行政执法实务,对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中的合规要点和风险防范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通过检律协同授课、法条与案例结合的方式,各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切实增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参加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宣贯会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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