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年产 2 万吨新能源材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 2 万吨新能源材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自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新能源材料助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麒腾路 12 号安宁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区 11 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东尔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 占地面积为 3492.92m2。租用安宁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区(安宁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11#厂房进行改造作为生产厂房,厂房占地面积 3265.62m2 , 内设生产区(投料区、配料区、混合区、包装区)、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等, 以及供水、供电、环保等其他相关设备设施,形成 1 条年产 2 万吨新能源材料助剂生产线。租用9#厂房附属办公楼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后作为办公区,办公区占地面积 227.3m2。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环保投资 34.8 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焊接废气。施工场界应设置围挡,施工物料统一堆放,采用篷布遮盖,避免露天堆放,粉料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及时清扫路面,适时对露天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项目焊接工程量较小,焊接废气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大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项 目区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洁废水,依托孵化区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无拆迁和土建工程,仅为仓库内部改造和装修,由于施工量较小,无混凝土拌和废水产生。
(三)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做到文明作业,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不设置砂石料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运至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筛分、混合、成品筛分、包装加工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投料工序+筛分工序粉尘:采用密闭投料机+料斗微负压集气,收集后经 1#风机引至总脉冲布袋除尘器;筛分设备采用全密闭负压结构,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经 1#风机引至总脉冲布袋除尘器统一处理。混合工序粉尘:高速混合机采用全密闭负压结构,混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 2#风机引至总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成品筛+包装粉尘:成品振动筛与全自动包装机组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 2#风机引至总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原料筛分工位配套 1#风机;混合、成品筛分、成品包装工位配套 2#风机,两股含尘废气汇总后统一送入 1 套总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汇集至同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 放 。 颗 粒 物排 放 浓 度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 1996)表 2 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卸料过程及布袋除尘器未收集的少量粉尘。设置封闭式厂房,厂区及车间地面全部硬化防渗,无露天生产及物料堆放,厂房出入口设置防尘软帘,生产期间保持闭合,阻隔车间粉尘外逸;项目固体原料及成品均采用袋装密闭储运。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为物理混合、密闭加工,生产过程不涉及用水环节,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少量员工生活污水和检验室废水(检验不使用化学试剂,仅为物料测试,废水主要为清洗仪器产生的少量废水)。依托孵化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宁市麒麟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项目对地下水可能影响源主要是危废贮存点液态危险废物连续渗入地下水面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将建立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项目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可确保污水及危废贮存点内液态危险废物不会渗入地下水。
(四)土壤:项目对土壤可能影响源主要是危废贮存点液态危险废物连续渗入土壤污染土壤,本项目将建立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项 目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可确保污水及危废贮存点内液态危险废物不会渗入土壤。
(五)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项目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减震垫,厂房四周均设置密闭围挡,并在厂房东侧和西侧墙面增设隔音材料,空压机设置在静音房内,降低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东侧、西侧两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本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使用带盖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原料筛筛分杂质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成品筛筛分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除铁器金属杂质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原料卸料废包装袋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检验室废样品作为原料回到生产工序使用。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含油废棉纱及抹布设置危废贮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 100%。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烟气污染、粉尘燃爆污染及危废贮存转运泄漏三类环境风险。项目通过配套密闭负压仓储、防爆电气、静电消除、除尘泄爆设施,有效防控粉尘燃爆风险;按规范建设重点防渗危废贮存点,落实危废分类贮存、台账管理、定期巡检及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等措施,防范危废泄漏污染;同时完善厂区防火制度、消防设施、电气防爆设计及应急管理体系,全方位降低各类环境风险,项目整体环境风险可控、可接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 2 万吨新能源材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ansthjjxzsp@163.com
电话:(0871)68782165 、68697246
地址: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号
邮编:65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