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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业一查”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8-12 13:4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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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安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2026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业一查”抽查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密切配合、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双随机、一公开”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科室要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发起或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相关科室对各自承担的工作按要求尽职尽责,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在检查完成之日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6年8月16日至10月31日

  三、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2026年6月30日前在库纳统的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检查事项

  1.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情况;

  2.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情况;

  3. 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情况;

  4. 调查对象为依法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的情况;

  5. 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的情况;

  6. 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等的情况。

  (二)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事项

  1. 登记信息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 公示信息抽查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五、职责分工

  1. 制定抽查方案。抽查方案应包括抽查任务名称、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市统计局)

  2. 按“双随机”要求,在全市2026年6月30日前在库纳统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不少于8户检查对象,根据有关规定,检查对象原则上应剔除2024年和2025年已开展过执法检查的企业。(市统计局)

  3. 按“双随机”要求,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4. 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检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检查。(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5.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6. 检查人员在实施随机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对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确保落实。各部门须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服从牵头部门统一调度,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抽查,确保数据真实、结果准确,按期高质量完成全部任务。

  (二)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各部门要依据联合抽查工作安排,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监管与服务并重,减轻企业负担。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监管职能与服务意识,检查人员应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提升检查工作的集约度、便利度和有效性,防止给企业造成额外负担。同时要将监督检查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积极解答企业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