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文旅许字〔2026〕第18号
发布时间:2026-08-2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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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文旅许字〔2026〕第18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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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8月24日受理申请人(李梦洁)提出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太平街道办事处汇城中心S1号公寓楼第二层商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