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安水许〔2026〕77号 安宁市水务局关于注销安宁市草铺街道邵九 村民委员会(大箐村)取水许可证的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10-15 16:25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安宁市草铺街道邵九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取水许可证号为D530181S2021-0008;取水地点位于安宁市草铺街道邵九村民委员会大箐村民小组,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2°18',北纬24°55';取水许可量为1.2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有效期为2021年9月15日到2026年9月14日。因滇中引水二期项目建设占用,该取水点配套输水管道已拆除,取水设施无法继续使用,现申请办理取水点注销手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我局决定注销你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电子证号:D530181S2021-0008)。

二、请你单位组织技术人员按要求拆除取水设施,并将拆除图片采集报送安宁市水务局备案,今后如需取水应依法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安宁市水务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