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2020年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14:22 浏览次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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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安宁市2019年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目标,协力推动食品安全“六大放心工程”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新要求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对照昆明创建办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我办起草完善了《安宁市市2020年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请分别于6月8日前、9月8日前、12月8日前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ansawb@sina.com)。


安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安宁市2020年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质量推进食品安全“六大放心工程”,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功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突出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肉菜市场放心工程、粮油放心工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食品“三小”行业放心工程、农村自办宴席放心工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放心工程等惠民利民的民生、民心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保持在70%以上,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知晓率保持在75%以上,支持率保持在85%以上,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功。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设肉菜市场放心工程

围绕提升肉菜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目标,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并落实肉菜源头监控、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常态长效监管运行机制,全面解决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和市场上肉菜的质量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肉菜。

1. 强化肉菜产地源头监控。加强本市肉菜生产基地的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实施,积极支持“三园两场”建设,稳步发展“三品一标”,推进品牌经营与标识管理,严格实施原产地可追溯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保障肉菜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屏障,确保全市年度产地肉菜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 强化肉菜产地准出监管。督促肉菜生产企业(含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落实植、养殖、屠宰规范管理制度,加强产地准出检验检疫,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深化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3. 强化肉菜市场准入监管。督促肉菜批发市场开办者严格查验肉菜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加强对无产地证明、合格证明肉菜的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督促食品加工企业、肉菜(农贸)市场、经营肉菜的大型超市、配送中心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商品台账管理、检验检疫等制度,严禁无产地证明(购货凭证)、质量合格证明的肉菜进入食品加工企业(园区)、批发市场、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零售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等生产经营环节,深化乳制品、肉菜质量安全提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检,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公开监管和抽检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分工牵头)

4. 加快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织密肉菜流通追溯节点,加强运行维护,保障高效运行,努力实现肉菜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有力保障肉菜质量安全。(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5. 做好肉菜(农贸)市场规划。优化肉菜(农贸)市场规划布局,推进肉菜(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规划选点,织密市场经营网点,缓解人民“买菜难”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依职责分工牵头)

6. 加快提升肉菜(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传统肉菜(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卫生、舒适的现代化购物场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7. 实施放心肉菜(农贸)市场品牌引领。积极培育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支持一批肉菜(农贸)市场从消费环境、食品安全、管理服务、诚信经营、价格计量等方面打造“放心消费”品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建设粮油放心工程

以服务民生为导向,开展重金属超标粮、不合格食用油整治,强化粮油市场抽检监测和安全监管,完善追溯体系,提升放心粮油流通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

1. 开展重金属超标粮整治。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严控涉重金属废水、废料等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逐步降低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和粮食重金属污染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草原局依职责分工牵头)。净化粮食产地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肥料、农药、农膜、灌溉水等使用管理,避免新增粮食产地土壤污染。调整污染耕地的种植结构和利用方式,健全粮食生产利益补偿制度、耕地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落实重金属严重污染区种植结构调整支持政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按规定做好污染粮食收储和处置。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市场,主动召回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粮食。加强粮食抽检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年度粮食抽检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市场经营粮食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认真核查处置,依法查处。采用行政、刑事等手段,依法严惩非法经营重金属超标粮食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 开展不合格食用油整治。对全市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食用油专项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及时召回,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采用行政、刑事等手段,依法严惩生产经营不合格食用油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3. 积极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省、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的产品影响力。(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4. 提升放心粮油流通服务能力。引导支持放心粮油经营企业根据人民群众需求,科学布局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店,织密放心粮油网点,满足人民群众对放心粮油的消费需求。积极开展“六进”活动,推进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超市、进餐饮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放心粮油”工程,提高社会知晓率,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营养健康消费。(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工牵头)

5. 完善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建立粮油流通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全市放心粮油质量监控。健全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质量监管制度,督促有关企业按照放心粮油管理标准,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购销台账制度、索票索证制度等,构建和完善全市统一的放心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三)建设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坚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专业监管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业发展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品牌引领,推动全市餐饮业更好更快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消费更安全、更健康、更满意。

1. 强化餐饮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提升问题发现率,确保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依法查处餐饮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食堂、养老及医疗机构食堂持证率达10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 开展餐饮服务监督量化提级行动。持续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以上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500人以上)量化等级良好(B级)以上比例达80%,优秀(A级)比例达25%,获证3个月以上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6%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3. 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提升行动。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设立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厨房或参观通道等形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加工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游客集中区域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以上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500人以上)“明厨亮灶”比例达5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4.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贯彻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属地政府责任,落实市场监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责任,落实学校责任,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和外购食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推动学校食堂开展量化提级“灭C”行动,逐步消除一般(C级),确保到2020年底,我市建成区中小学校食堂监督量化良好(B级)以上等级比例达10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大力推进学校食堂“6T”(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实务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打造“安全放心食堂”,确保到2020年底,我市建成区采用“6T”等管理方法和标准的学校食堂达20家以上。引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市教育体育局牵头)

5. 开展网络餐饮“净网”专项行动。通过“以网管网、智慧管网、依法管网”规范网络订餐,严查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坚决清除无资质和“脏乱差”餐饮单位上网供餐,实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餐饮单位查处率100%、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证照进行审查100%、证照公示率100%,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安全放心美食。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就近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索取消费票据或留存交易凭证,发现问题依法投诉举报和维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6. 提升行业餐饮服务安全水平。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配餐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建筑工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养老机构(市民政局牵头)、医院食堂(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旅游景区(市文化旅游局牵头)等的餐饮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促进行业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7. 提升餐饮服务经营管理水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采购制作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鼓励餐饮企业结合实际实施“HACCP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五常”(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6T”等管理方法和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积极培育地方餐饮品牌,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四)建设食品“三小”行业放心工程

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食品“三小”)治理工作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精品化建设进程之中,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疏堵结合、社会共治的原则,采取“规范发展、加强服务、严格监管、保证安全”的治理思路,提升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水平,实现深化城市管理、促进食品“三小”健康发展与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有机统一。

1. 严打食品“三小”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已登记食品“三小”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和达不到生产经营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食品“三小”经营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依法取缔户外占道或流动的食品“三小”经营者。(市城市管理局牵头)

2. 开展食品“三小”规范提升行动。处理好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通过有效实施行政指导,整改帮扶一批小而精、小而优“三小”经营者达到规范要求,让人民群众在食品“三小”治理中受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采取引摊入园等措施,引导支持食品“三小”集中到园区、市场规范经营,促进食品“三小”健康发展。(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三小”的规范整治,准确摸清底数,健全档案,白酒小作坊备案率达10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五)建设农村自办宴席放心工程

从责任主体明确、厨房设备升级、食品源头控制、协管机制完善、安全意识强化等方面着手,提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好、吃得安全放心。

1. 引导理性举办各种宴席。引导村(社区)有效利用现有的各种场所,进行适当投入改造,推动自办宴席进入固定场所举办,并持续改善举办环境和条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人民群众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和风险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理性选择到证照齐全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举办宴席。组织村(社区)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宣传行动,广泛宣传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遏制农村大操大办各类宴席的攀比、奢靡、浪费之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各街道办事处牵头〕

2. 强化自办宴席各方责任。通过签订责任告知书等手段,强化自办宴席主办方、承办方的食品安全责任,督促落实申报备案等管理制度。完善协管机制,加强现场评估、督促指导,严控食材采购、储藏、加工和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各街道办事处牵头〕

3. 开展标准化客堂(家宴中心)建设。引导辖区村(社区)对具备一定条件的现有客堂(家宴中心)进行适当投入,推进厨房设施设备等规范化改造提升,明确管理主体、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化农村客堂(家宴中心)。发挥标准化农村客堂(家宴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提升农村客堂(家宴中心)硬件和管理水平。〔市食安办、各街道办事处牵头〕

4. 提升农村自办宴席应急水平。健全农村自办宴席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引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各街道办事处牵头〕

(六)建设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放心工程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定落实配套政策,健全落实以“属地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餐厨废弃物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 健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设备配备、分类利用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提升集中收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市城市管理局牵头)

2. 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治理行动。整治餐厨源头。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保持收集容器清洁、完好,并放置于指定地点;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整治收运环节。督促收运企业合理配置收运车辆,做到及时收集、密闭运输、整洁作业、规范服务;建立并落实餐厨废弃物收运台账记录制度。(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随意倾倒、非法委托、非法收运、非法处置和利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等行为,严防流入畜禽养殖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配合)

3. 探索推进餐厨废弃物治理新途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结合实际探索加强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鼓励支持有关企业立足长远、分步实施、自主创新,提升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效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推动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构建社会共建格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情况,强化典型经验和亮点的宣传,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关注支持参与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评价。市人民政府将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号)等文件规定,将督查和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市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范畴。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将督查工作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和通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 2020年安宁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工

       

      解读文件: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宁市2019年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解读_安宁市人民政府_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