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通〔2021〕11号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昆明市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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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相关养殖企业:
为继续做好2021年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支持作用,促进畜禽养殖场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安宁市实际,现将《昆明市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