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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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乡村振兴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昆乡振发〔2022〕12号)要求,现将安宁市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2年5月6日—5月1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组织实施。
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71—68682575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附件:安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安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安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