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安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各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各项任务完成。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要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延伸至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和企事业单位。二是《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挂图作战任务的通知》(安安办〔2021〕16号)的各责任部门要细化责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倒排时间、倒逼责任,通过督查检查、通报约谈等措对本单位牵头负责行业领域推进缓慢的目标任务深入攻坚,对未按时限完成的目标任务重点突破。三是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按照《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再次明确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清单、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安办便签〔2022〕2号)要求,对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表格清单,更新“挂图作战”推进表等资料。
二、严格执法,深入排查隐患
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一是按照《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宁市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安〔2022〕2号)要求,全面摸排全市范围内各地、各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实行清单化建档立档,落实项目化管控措施。二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三个集中”专项行动及大排查大整治等整治工作,将生产经营单位隐患集中自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执法、重大隐患集中挂牌督办三项行动贯彻全年,推动整改一批问题隐患,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挂账销账、闭环管理;挂牌督办一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等传统、高危行业重大隐患,并严格按时限要求整改。三是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推进明查暗访、交叉互检、异地执法、“消地协作”等监管机制常态化,严格实施“五个一批”(即: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充分运用行刑衔接等相关措施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培育典型,形成示范引领
大力开展发现培育典型、总结宣传典型、大力推广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一是归纳、提炼三年行动经验和规律,全面总结推广在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市级各部门提供1个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典型经验和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和具有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上述资料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安委办(端口号:市应急管理局)。二是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等方式,让做得好的单位、企业“现身说法”,发挥带动、引领、示范作用,引领各项工作提升。三是组织媒体对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进行联合采访和集中报道,重点宣传推广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重要成果,展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整治成效。
四、梳理总结,开展全面评估
对照《安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安安〔2020〕10号)部署明确的专题、专项方案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全面检查评估,检验工作落实成效。一是各市级责任部门负责摸清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底数、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各市级部门和各街道、管委会要分年度梳理总结2020年至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各年度挂图作战任务完成情况、各年度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各年度执法检查并实施“五个一批”情况、重点制度措施制订完善情况、政策法规出台及落实情况,以及其他亮点特色工作情况。二是全面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及发现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优化提升措施,形成各专题、专项评估报告(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三是完善台账资料,以任务清单为主线,按照“一项任务一套资料”的原则,细化总结推进节点,归纳整理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形成一整套闭环完整的台账资料。四是市安委办将结合云南省、昆明市安委办安排制定评估方案,规范评估标准和程序,组织对市级各责任部门、各街道、管委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全面评估验收,并延伸抽查企业贯彻落实情况。五是强化跟踪问效,市安委办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上报市委、市政府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市级主要责任单位名单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