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监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常见违法风险点行政提示清单(一)》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30 10:34 浏览次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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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1月30日印发《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监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常见违法风险点行政提示清单(一)》(安应急〔2023〕67号)(以下简称《提示清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针对我市安全生产领域高频多发的违法行为,并结合2019年起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编制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监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常见违法风险点行政提示清单(一)》,给予企业提供良好的行政指导服务,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积极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督促企业对照《提示清单》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内容

《提示清单》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管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八个方面,涉及33项企业常见违法风险点,具体列明了违法风险点类别、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及法律责任、工作建议、指导科室的内容,并提供对应业务科室联系电话,方便企业日常咨询和了解。该清单并未涵盖所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适用对象

在安宁市区域内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主体。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

五、实施要求

(一)各街道、管委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普及面;完善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服务型执法,强化行政指导,促进执法和教育相结合。

(二)生产经营单位。一是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管控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风险点。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辩识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措施,熟悉岗位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三是建立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四是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企业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三)培训机构。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健全安全培训资质条件和安全培训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开展培训教学,促进安全培训依法进行。

相关文件: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监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常见违法风险点 行政提示清单(一)》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