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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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31日在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安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需求收紧、供给冲击与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坚持难中求进、干中求进、变中求进、稳中求进,紧紧锚定安宁市“新型城市化先导区、昆明现代工业基地”总体定位,全力做好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整体实现收支平衡。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6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8%,同比增长6.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2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8%,同比下降0.9%。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9,7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9%,同比增长23.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7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0%,同比下降20.7%。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万元,均为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万元。
(二)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646万元,上级补助243,069万元,上年结余8,1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21万元,调入资金9,164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9,16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33,300万元,收入方合计884,11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221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166,66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3,365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33,300万元),上解支出104,358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54万元,支出方合计866,5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7,51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9,738万元,上年结余11,016万元,调入资金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6,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48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21,100万元,收入方合计352,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782万元,上解支出15,068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9,160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21,8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7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21,100万元),支出方合计348,8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29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32万元,上年结余7万元,收入方合计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万元,调出资金4万元,支出方合计3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昆明市级编制,执行情况由昆明市政府向昆明市人大说明。
以上均为快报数,决算数还会有少许变化,待全市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三)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1,64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30,89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2%,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145,9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2,120万元、资源税26,280万元、企业所得税16,261万元、个人所得税4,71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完成61,090万元,印花税、车船税、烟叶税、环保税、其他税收等完成14,44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40,747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8%,分项目完成情况为:专项收入69,58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96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6,028万元、罚没收入等其他非税收入5,16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9,73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58,55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19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6,83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766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390万。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221万元,同比减支5,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72万元、国防支出84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903万元、教育支出96,4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364万元、农林水支出49,4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0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2,504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3,60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32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8,79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782万元,同比减支78,82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35,255万元、其他支出47,229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支出46,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万元、农林水支出784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8,623万元。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市第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要求,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和有效性,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实现财政总体平稳运行。
1.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涉及民生领域支出427,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7%。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支出96,420万元,重点用于保障教师工资、落实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职业教育发展等,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二是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卫生健康支出40,708万元,重点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强化民生保障能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81万元,重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生活救助等工作。四是全力保障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农林水支出49,471万元,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开展护林防火及林业改革发展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力保护等项目。“一卡通”累计发放32523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2,211万元,补贴资金和人次兑付率均为100%。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协同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完成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18笔,授信总金额21,677万元,贷款金额247万元。五是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公共安全支出27,903万元,支持扫黑除恶、禁毒、反恐及社会治安防控等,保障公共安全,推进平安安宁、法治安宁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
2.重点保障产业及项目大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抓发展、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重大项目推进中要素保障的资金支持工作。协同各行业部门积极谋划项目,协助单位争取上级资金,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各类鼓励扶持政策和资金使用规定,合法合规用好上级资金,避免“资金趴在账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支出58,829万元,主要用于杉杉锂电池负极材料、友天新能源科技50万吨磷酸铁锂产业、友日久二期项目、保罗大健康产业园等产业扶持;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92,227万元,保障西南铜异地搬迁、杉杉锂电池负极材料、氟磷电子科技、裕能磷酸铁和磷酸铁锂、大屯片区城市更新改造、石安公路入城段等重大项目推进;土地开发支出和上缴各项规税费专项经费支出44,1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报批所需的规税费;重点工程资金支出62,950万元,主要用于石安公路、金色江畔安置房、水美乡村综合整治工程以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3.助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一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年累计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3.58亿元,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助力提振市场信心。二是推动健全普惠金融体系,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制定《安宁市推行“昆易贷”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工作方案》,开展了10期“昆易贷”白名单评审工作,累计182家企业进入白名单,83家企业获得“昆易贷”授信共计31,903万元,放款30,799万元。此外,结合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推行“安采贷”“助企贷”“三社融合”“两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三是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减少信贷服务收费,开展金融机构对市场主体减费让利工作专项检查,规范银行各项服务收费。深入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成功打造产业园区、太平商会2个金融驿站,打通金融服务“最先一公里”,助力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降价”,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四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积极助力提升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的能力,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失业金、职业技能提升补助、支持实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
4.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抓住预算管理关键环节,加快预算与绩效的深度融合,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闭环机制。有序组织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全链条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率100%。抓重点、补短板,聚焦提质增效,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增强财政统筹调配能力。巩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长效机制,规范财政往来款管理,进一步加大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2023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6,161万元。三是推进财政规范化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强化基层“三保”保障、严格暂付款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规范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预算资金全过程动态监控,出台并实施《安宁市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重点监督社保和就业、教育、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四是进一步整合盘活国有资产。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制定《安宁市盘活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全面清查全市127家行政事业单位和42家市属国有企业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公共基础设施(道路、水库)等国有资产情况,为整合盘活存量资产、规范出租出借管理、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打下基础。经核查,行政事业单位盘盈土地、房屋建筑物、设备169项,存在闲置资产120项,已对盘盈资产、闲置资产进行研判,整理出一批可盘活资产。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整理细化2023年盘活处置资产清单,制定详细的资产处置流程。
5.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一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出台《安宁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安宁市2023年“三保”保障方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县级“三保”保障的要求,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坚持“三保”优先地位,全年按时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全市行政事业机构平稳运转,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按照上级对县区“三保”保障要求,2023年“三保”支出178,55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8,649万元、保工资支出115,423万元、保运转支出14,480万元)。二是债务风险管控有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按债务性质和年限纳入预算管理,提前对将到期政府债务进行分析,保证债务链接,资金优化统筹和精准调度,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严守金融风险底线。制定《安宁市切实加强金融领域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宣传,全面整治金融乱象,严防风险反弹,加强监测预警和排查整治,协调配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做好线索收集和查处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市财政经济运行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持续收窄。新引进项目初期进项税过大,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还未显现,房地产市场依然遇冷,涉及房地产的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增税等减收明显,同时商业用地成交较少,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步入紧运行常态。二是收支平衡难度逐渐增大。随着缓解政策到期,上解支出增加,我市地方政府债务近几年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规模大,化解时间紧,资金链维持压力巨大,建设与还债、发展与投融资矛盾交织,财政风险防控任务持续加大。产业发展资金需求陡增,产业扶持、征地拆迁、重大项目“七通一平”工程资金缺口巨大,可用财力增量难抵支出增量,整体财政收支继续处于紧平衡状态。三是财政管理能力仍需提升。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剂较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及运用不足,“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依然存在,绩效结果运用还需进一步强化。四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一些领域存量项目固化问题依然存在,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市建设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关键之年,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2024年主要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90,512万元,比2023年完成数471,646万元增长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94,12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0,512万元,上级补助107,583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01,07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7,517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80万元,收入方合计717,16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127万元,上解支出110,73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2,3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1,23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01,070万元),支出方合计717,16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202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8,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3,4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8,9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50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3,292万元,收入方合计325,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3,414万元,上解支出17,3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5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3,500万元),支出方合计为325,752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1.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53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0万元,上级补助27万元,结转结余资金6万元,收入方合计1,2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3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80万元,支出方合计1,233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昆明市级编制,安排情况由昆明市政府向昆明市人大说明。
(五)财政支出预算安排重点
1.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安排教育支出94,518万元,主要是: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等普通教育支出86,878万元、职业教育2,838万元、特殊教育、培训进修、教育管理等4,802万元。安排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5,43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29,709万元、义务兵优待等抚恤安排6,2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78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补助2,174万元、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3,85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360万元、殡葬补助857万元、残疾人事业安排1,487万元、城乡低收入群体帮扶救助资金1,804万元、兴安计划专项补贴资金824万元。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0,287万元,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3,36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376万元、公共卫生9,975万元、医院卫生院补助9,268万元、计划生育补助3,236万元。
2.安排偿还债务本息164,23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2,730万元,付息及发行费55,817万元,刚性债务支出65,687万元,平台公司债务链接准备资金30,000万元。
3.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和应对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
4.保障重点产业及项目。安排征地拆迁71,633万元、规税费及土地报批40,000万元、政府性重点工程43,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25,000万元,全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发展。
5.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安排城乡社区支出33,457万元,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持续推动官厢街、大屯东片区开发建设,推进太平南环线东沿线等3条道路建设,提升城市路网、灯光亮化、地下管网等建设水平。安排公交补贴1,400万元,城市管理、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城乡垃圾清运等补助6,500万元,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推动城市面貌、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走在全省前列。安排农林水支出41,699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681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202万元,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000万元,农村住房改造贴息1,050万元,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及运转经费12,620万元,为乡村振兴固本强基,加大对乡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力度,扶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实施,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化发展,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质量提升改造,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生态建设重点支出安排。安排污水处理费4,800万元,河长制经费100万元,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建设,有效防治水污染。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至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前,为保证各部门正常履职所需,市级财政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和必需支出下达各单位。
(六)“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办法>的通知》(云财基层〔2023〕43号)文件要求,安宁市“三保”支出预算203,25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64,863万元,保工资130,348万元,保运转8,043万元。
(七)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024年度落实全口径预算,教育专户资金、单位资金等各项收支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和科学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教育专户管理资金预算1,4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0万元,本年预算1,356万元。2024年单位资金预算138,9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207万元,本年预算132,720万元。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财政部门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当前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紧密结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导向,加强开源节流与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全力支持推进“生态优先”“工业立市”“昆安融城”“共同富裕”四大战略,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聚焦生财聚财,确保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一是精准施策涵养财源。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政策,强化积极的财政政策释放效应,加强财政与金融、投资、产业政策的协同融合,提升财源转化成效。推进政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助力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二是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努力挖潜增收,确保收入颗粒归仓、粒粒饱满。以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为契机,发挥非税电子化改革成效,促进非税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全面规范征收行为,加大自然资源、交通、公检法、林业、水利等非税收入大户征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发挥非税收入补充性作用。三是积极对上争资增项。加强政策研究与沟通汇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策划包装质量,全力争取上级补助及新增债券资金。
(二)聚焦向内挖潜,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预算管理作为过紧日子的重要抓手。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以政府过紧日子换老百姓过好日子。严控预算调剂追加,预算执行中强化约束、及时纠偏。同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配置使用等方面做到厉行节约。突出建章立制,强化财会监督,推动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二是坚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实现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强化技术支撑,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部门各领域信息整合和共享,更好满足财政资源统筹需要。将宝贵财政资源不折不扣集中用于国家、省、市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交办的重大任务。三是推进财政存量资金分类处置、精准盘活。对结余结转资金,实施分类处理,采取“收、调、压、控”等措施,“收”回存量资金,“调”整存量资金的原用途和范围,“压”减支出进度慢但确需继续使用资金的结转项目的总体支出规模,“控”制审批结转结余资金支出预算安排,从财政层面到部门层面、从预算内资金到专户资金,全面进行盘活,努力做到应盘尽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聚焦人民关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坚持就业优先,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施教育高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安宁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宁、法治安宁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
(四)聚焦风险防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稳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针对影响经济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不断健全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有效衔接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促进实现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守住政府债务风险防线。全面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责任,继续加大预算安排力度,积极拓宽偿债资金来源,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债务到期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兑付风险。严格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兜牢基层“三保”责任底线。加强预算编制及审核,精准、足额、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防“三保”风险。加强国库库款动态监控、科学测算与精准调度,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五)聚焦守正创新,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中央、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构建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中央和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按照权责匹配、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推动各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更加清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全面运行,稳步推进财政项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制度落实,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效能。
(六)聚焦依法理财,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切实依法行政,严明财经纪律。强化政府采购、会计领域监督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风险预判,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督察检查,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预决算公开检查,持续推进和巩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成果,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提高监督成效。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监督索引号53018100600010111
安宁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20240207060249163
安宁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2024020706020064502
附件1: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20240207060249272
附件2:安宁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需要说明的事项20240207060249428
附件3:安宁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债务限额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2024020706024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