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18103100011000
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2024年9月29日在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安宁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昆明市财政局、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审核批复的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和地方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财政预算。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全力做好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整体实现收支平衡,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重点情况汇报如下: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6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8%,同比增长6.4%。加上级补助收入244,55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3,300万元(均为再融资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8,1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21万元以及调入资金12,18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1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万元),收入总计888,622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2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8%,同比下降0.9%。加上解上级支出105,861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93,47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2,3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6,66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3,365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33,3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63万元、调出资金6,995万元,支出总计871,105万元。
收支相抵后,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结余17,51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向市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中的财政收支决算快报数相比: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507万元,一是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快报数243,069万元增加1,482万元,原因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4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386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和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0万元;二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比快报数9,160万元增加3,025万元,主要是调整债务付息支出科目。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507万元,一是上解支出较年初快报数104,358万元增加1,503万元,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新增体制上解1,355万元及专项上解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结算扣款;二是调出资金较年初快报数0万元增加6,995万元,主要是调整债务付息支出科目;三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年初快报数15,354万元减少3,991万元,主要是上解增加导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9,7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9%,同比增长23.9%。加上级补助收入4,2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7,1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6,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21,100万元),调入资金6,995万元,上年结余11,016万元,收入方合计359,09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7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0%,同比下降20.7%。加上解支出19,038万元,调出资金12,185万元,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1,8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到期债券本金7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21,100万元),支出方合计355,805万元。
收支相抵后,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转结余3,29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向市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中的财政收支决算快报数相比: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6,995万元,分项变化是调入资金较快报数0万元增加6,995万元,原因主要是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科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6,995万元,分项变化一是上解支出较快报数15,068万元增加3,970万元,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对2021年土地收入统筹上解进行补缴,二是调出资金较快报数9,160万增加3,02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32万元,上年结余7万元,收入方合计3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万元,支出方合计3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向市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中的财政收支决算快报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昆明市级编制,执行情况由昆明市政府向昆明市人大报告。
(五)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767,0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90,830万元,专项债务576,200万元。2023年,收到债券资金200,4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54,4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6,000万元;本年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8,46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支出166,665万元,专项债券21,800万元。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78,9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57,46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21,500万元,我市年末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2023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57,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29,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27,600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安宁市预备费年初预算10,000万元,实际支出5,328万元,主要用于八街易门箐矿山综合治理2,300万元、森林防火相关经费1,566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29万元、金方街道安宁钢渣磁选厂环境整治450万元等。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年初安宁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8,821万元,本年动用18,821万元,本年补充11,363万元,2023年年末安宁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1,363万元。
4. “三公”经费情况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6.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47.93万元减支411.73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下降35.87%,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7%。其中:公务接待费74.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74.41万元减支200.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2.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63.52万元减支201.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16%;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安宁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
二、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把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紧紧围绕财政收支目标,扎实推进收入组织工作。一是财税部门通力协作,紧盯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及时跟踪缴税进度,科学研判,动态监管,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及时对重点非税收入进行梳理,强化日常监管,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协同各行业部门积极谋划项目,协助单位争取上级资金。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做好计划供应地块收储报批资金管理和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土地出让情况阶段性分析,科学预测土地收入,有序推进项目用地供应。二是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增值税留抵退税3.58亿元,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助力提振市场信心。三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作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深入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成功打造产业园区、太平商会2个金融驿站,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降价”,推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有效提升。
(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兜实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加强“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责任落实等制度,建立舆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节点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出台《安宁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安宁市2023年“三保”保障方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县级“三保”保障的要求,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坚持“三保”优先地位。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全年安排教育支出94,518万元,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35万元,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0,287万元,全面推进健康安宁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安排城乡社区支出33,457万元,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全年安排农林水支出41,699万元,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将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指导方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轻重缓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基本民生和重大项目落实财力保障,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严格支出预算管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4,783万元用于化债,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标准,预算执行中强化约束、及时纠偏;同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配置使用等方面做到厉行节约;突出建章立制,强化财会监督,推动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加强风险防控
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稳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坚决落实债务风险化解主体责任,通过加大预算安排、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有效消化政府债务存量并缓解债务偿还压力,坚守住财政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守金融风险底线,制定《安宁市切实加强金融领域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宣传,全面整治金融乱象,严防风险反弹,加强监测预警和排查整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预算编制及审核,精准、足额、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防“三保”风险。加强国库库款动态监控、科学测算与精准调度,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五)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强化绩效目标的引导约束。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加大抽查复核力度,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对20个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涵盖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政府购买服务等,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六)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强化基层“三保”保障、严格暂付款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规范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预算资金全过程动态监控,出台并实施《安宁市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重点监督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进一步整合盘活国有资产,制定《安宁市盘活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全面清查全市127家行政事业单位和42家市属国有企业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公共基础设施(道路、水库)等国有资产情况,为整合盘活存量资产、规范出租出借管理、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打下基础。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财政部门将在2024年的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人大各项监督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018103100011111
附件1-安人会发〔2024〕18号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宁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附件2-4 表3 2023年安宁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2-5 表4 2023年安宁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决算表
附件2-6 表5 2023年安宁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7 表6 2023年安宁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8 表7 2023年安宁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2-9 表8 2023年安宁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10 表9 2023年安宁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11 表10 2023年安宁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2-12 表11 2023年安宁市本级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
附件2-13 表12 2023年安宁市本级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附件2-14 表13 2023年安宁市本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
附件2-15 表14 2023年安宁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附件2-16 表15 2023年安宁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17 表16 2023年安宁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18 表17 2023年安宁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19 表18 2023年安宁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20 表19 2023年安宁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21 表20 2023年安宁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22 表21 2023年安宁市本级对下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
附件2-23 表22 2023年安宁市本级对下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附件2-24 表23 2023年安宁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25 表24 2023年安宁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26 表25 2023年安宁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27 表26 2023年安宁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28 表27 2023年安宁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件2-29 表28 2023年安宁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2-30 表29 2023年安宁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附件2-31 表30 2023年安宁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附件2-32 表31 2023年安宁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附件2-33 表32 2023年安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附件2-34 表33 2023年安宁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表
附件2-36 表35 2023年安宁市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表
附件3-2023年安宁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
附件5-2023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基层三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