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局解读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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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局解读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管护工作,使管护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管护质量,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取得实效,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安宁市实际,特制定《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
2017年1月10日上午,安宁市林业局局长吴松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308会议室专题学习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长吴松茂讲述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精心研读、深刻领会,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印发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实质;二要严格落实,执行好文件精神,确保《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