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规定,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配备了2名专兼职人员及必要的条件。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质量
我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我办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已对外公开。除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能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权利人不同意公开或者认为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设计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能公开。
同时,全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领导审核审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建设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正确运用《条例》保障自己的知情权,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要求对行政职能单位,层层落实,抓好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指导。通过平时抽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各政府职能单位进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84条;公开目录2387条;重点工作1763条;应急管理2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截至目前,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cx.yn.gov.cn/faq/index.html)共设以下几个栏目:“组织机构1253条,政策法规2537条,规划计划2473,工作动态28707,行政执法3231,财务预决算2421,统计信息2845,办事指南1928,其它582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立了各级政府行政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以文书、图片、照片等形式存在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方便提供给申请人查阅、查收相关信息内容,申请人可以在所需部门门户网站下载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申请受理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受理“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0”及减免“0”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
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推进基层场所建设,着力推进公开渠道的延伸;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加强网站的建设,使查阅内容更加丰富,查阅方式更加便捷。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监督、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标体系。
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