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宁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安宁市统计局2016年度的信息公开统计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 日止,报告在安宁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网公布。
一、概述
2016年,安宁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备了信息发布员,在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为此,安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学习。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了统计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了全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2016年市统计局在巩固原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程序,并补充完善了《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了统计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6年,通过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制度、统计数据、信息快报、普查动态、统计公报等共124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指南中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目录包括了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多项对外公开内容。
2、精心编辑印发了《安宁市经济社会统计年鉴-2016》,根据昆明市统计局的要求,调整了板式,增加内容,并及时更新因经济普查而调整的历史数据,使年鉴的内容更加充实,数据更加准确。
3、精心编辑、公开发布了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等各类统计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通过申请公开获取所需要的统计信息。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已经按时答复处8件。
四、政府信息咨询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咨询服务13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08人次,现场接待21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统计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和统计知识普及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报纸、板报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并指导公众上网查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使用查询、网上申请等。
七、附表
20154年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 |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24 | ||||||
其中:1、门户网站 | 条 | |||||||
2、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条 | 124 | ||||||
其中:(1)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 | ||||||
(2)新增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2、新闻发布会 | 场 | |||||||
条 | ||||||||
3、政府公报 | 期 | |||||||
条 |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
设立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公开查阅点查阅数 | 人(次) | 8 | ||||||
2、依申请公开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8 | ||||||
其中:1、现场书面申请数 | 件 | |||||||
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数 | 件 | |||||||
3、传真形式申请数 | 件 | |||||||
4、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8 | ||||||
全年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 | 件 | 8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8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
4、“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 件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
7、“重复申请”数 | 件 | |||||||
8、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件 | |||||||
(2)“商业秘密”数 | 件 | |||||||
(3)“个人隐私”数 | 件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件 | |||||||
(5)“危机安全和稳定”数 | 件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
9、其他 | 件 | |||||||
3、咨询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 人(次) | 139 | ||||||
其中:1、96128电话查询数 | 人(次) | |||||||
2、网络查询数 | 人(次) | |||||||
3、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21 | ||||||
4、其它方式(请说明) | 人(次) | 118 |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 | 人(次) | 139 | ||||||
其中:1、96128电话答复数 | 人(次) | |||||||
2、网络答复数 | 人(次) | |||||||
3、现场咨询答复数 | 人(次) | 21 | ||||||
4、其他方式答复数 | 人(次) | 118 | ||||||
4、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其中:1、维持原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数 | 件 | 0 | ||||||
2、判决变更数 | 件 | 0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 | 元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 件 | |||||||
其中:1、信访数 | 件 | |||||||
2、举报数 | 件 | |||||||
3、其他方式 | 件 | |||||||
5、收费和减免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
3、邮寄费 | 元 | |||||||
对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
3、邮寄费 | 元 | |||||||
6、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
2、兼职人员 | 人 | 1 |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安排 | 万元 |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 | 万元 | |||||||
7、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组织重大决策听证 | 项 | |||||||
发布重要事项公示信息 | 条 | 4 | ||||||
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 | 项 | 35 | ||||||
安宁市统计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