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市防震减灾局权责清单事项要素的通知
安宁市防震减灾局: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政发〔2018〕9号)和上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要素调整情况,将市防震减灾局“建设工程选址避开活动断层审查”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选址避开活断层意见”,类别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意见”,类别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 类别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请市防震减灾局认真做好事项要素调整落实工作,相应做好行政职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同时及时调整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相应事项,并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渠道对外公布。
附件:安宁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调整要素目录
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安宁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调整要素目录
(行政确认类3项,共3项)
序号 | 实施 主体 | 职权名称 | 职权 类别 | 调整情况 | 调整依据 |
1 | 安宁市防震减灾局 | 建设工程选址避开活动断层审查 | 行政确认 | 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选址避开活断层意见 类别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上级业务部门调整情况及《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政发〔2018〕9号) |
2 | 安宁市防震减灾局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 | 行政确认 | 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意见 类别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上级业务部门调整情况及《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政发〔2018〕9号) |
3 | 安宁市防震减灾局 |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 | 行政确认 | 类别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政发〔20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