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总结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安政通〔2018〕3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局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局共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为办理落实好建议及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承办工作组,由涉及建议内容的分管领导主抓,对3件代表建议及委员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办理时限。工作组的同志在办理落实建议内容期间主动与代表积极沟通交流,了解代表真实意愿,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起草答复意见,为面商奠定了扎实基础,有效提高了办结率;面商采取集中面商、专题面商或上门面商方式进行,由局领导带队,面对面与代表进行直接沟通答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因条件限制或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今年我局牵头承办的3件代表建议及委员提案均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办理回复工作,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肯定,代表面商满意率达100%。
一、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周会华代表提出的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288号建议“关于建立我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议”。市司法局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一致,同意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设置于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室设在宁湖大厦裙楼4楼人社服务大厅。调委会设立和运行的所需人员、经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
设立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材料现已报送市政府办,待市委办、市政府办行文下发后,即可完成印章、挂牌等后续工作,市司法局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精准掌握调解技巧、调解程序、卷宗归档、司法确认等方面知识,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市司法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将调解案件纳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审核范围,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 谢名章委员提出的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规范建立的提案”,市司法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组织公证律师工作科、基层工作科及各司法所人员深入各街道、各村(居)委会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基层实际需求,组织市域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该项工作。
在前期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同完成该项工作。截至目前,共有4家律师事务所承办我市6个街道及辖区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剩余街道及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由街道法律服务所承办,全市97个村(居)委会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同时,市司法局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成效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效果评估等制度,制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办法和评估细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 谢名章委员提出的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关于增加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建议的提案”,市司法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组织社区矫正工作科及各司法所人员深入市域各企业实地开展调研,切实了解企业为刑释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提供工作岗位、开展安置帮教的态度和意见建议,以及设立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可行性、企业要求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因素。
在前期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发现在实际开展工作中存在如下困难:一是刑满释放人员都受过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认为自己已经接受了处罚,现在出监所是自由人身份,不愿再接受帮教;二是由于政府没有对企业提供相应的补贴优惠政策,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少,从而给就业造成压力,加之刑释解矫人员的特殊性,很多企业拒绝接受这部分人,形成就业歧视。接下来,我局将积极提请市委、市政府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力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安置帮教措施,促进该项工作稳固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及委员提案落实力度,以代表、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把做得更好。
安宁市司法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