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函(2018)13号 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安宁市政协六届二次第1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安宁市政协六届二次
第1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刀震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着力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机构服务发展机制,塑造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让养老院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根据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市2017年制定了《安宁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为期3年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二、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对照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大检查指南中115项标准开展大检查,2018年以来,我局已经开展了2次由民政、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大规模检查行动,共检查养老服务机构家,进一步加强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水平、提高了服务能力、排除了安全隐患。
三、严把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关。2017年以来,我局根据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规范、完善、精减养老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流程,并将登记工作纳入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审批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许可条件、提交材料、工作流程、审批时限开展审批工作,坚持对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100%现场核查,严把登记关,做到全程依法、规范登记。目前我市共登记民办养老机构6家,其中2017年登记1家。
四、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局每年定期开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年检工作,要求各民办养老机构报送上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法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我局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各单位报送的工作报告及实际掌握的情况进行年检。2018年到目前为止共有3家养老机构参加年检,报送了年检报告,另外3家因自身经营情况,现已基本停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萍 13888923097
安宁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