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函(2018)15号 关于完善社区居民殡葬改革建议的回复
安宁市民政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关于完善社区居民殡葬改革建议的答复
李忠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居民殡葬改革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18年3月23日,安宁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安宁市关于深化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动力,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殡葬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推进移风易俗,以推动全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我市将启动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扩建项目,新建墓穴2000 个,并在凤凰山公墓建设生态节地葬示范点、城市公益性葬地。
三、针对安宁市户籍所在地城镇社区居民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人员,免除遗体火化费、运输费等殡葬基本费用,给予丧属1000 元补助,火化后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给予500 元补助,同时根据各街道情况进行相应补助;
四、针对安宁市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在免除遗体火化费、运输费等殡葬基本费用,给予丧属1000 元补助,火化后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给予500 元补助外,一次性再给予补助1000 元,同时根据各街道情况进行相应补助;
五、为解决安宁市常住户籍的城镇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及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社会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承担公墓安葬费用的,建设以生态节地葬形式的城镇公益性墓地,提供免费生态节地葬形式公益性公墓安葬。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萍 0871-68681913
安宁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