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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1902-126795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2-22 10:23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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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2-22 10:23 浏览次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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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目标任务要求,及时调整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加强基本保障、加快转变职能、完善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本单位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案件查处情况

2018年1月—12月中旬,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98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6.15万元,罚款金额共计161.02万元,罚没款金额合计167.17万元。其中,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案件63件,药品医疗械案件7件,工商案件108件,质监案件19件。

二、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

根据领导干部调动和任职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姚京伟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并进一步充实了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灵活的人员调整机制。

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实现任务分解、责任分级、目标细化,指导、督促各业务科室、街道监管所、所属协会切实履行法政府建设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并按要求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二)加强基本保障

每年按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报告的主要内容。年内,党委会议听取了1次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集中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工作2次。在局党委的统筹部署下,于年内举办了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执法人员执法证轮训、新任公务员培训、新进职人员执法证培训、宪法学习培训、年度全员法治教育培训等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今年,我局持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截至目前,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依法治市暨依法行政亮点工作7期、向“安宁普法”、“法治安宁”微信公众号投稿24篇,其中被采用2篇。

(三)持续转变职能作风

局党委对转变职能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局党委将《宪法》及修正案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之中,并邀请了法律顾问开展了2场《宪法》专题讲座,提升全局领导干部对宪法的认识。12月宪法宣传月期间,我局通过及时更换了2块法治宣传栏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教育,组织新入职的9名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并通过发放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份,积极参加司法局和安委会组织的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宪法宣传责任。

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部门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家政策调整的情况,加强对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取消和调整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行政职权。截至目前,我局已对25项处罚事项,1项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新增了4项处罚事项、1项检查事项,减少了3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将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鉴于机构改革在即,部门法定职权将面临调整,经请示市审改办意见,目前各类事项清单调整工作将暂缓进行。

严格实施《云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凡属政府购买服务均严格执行《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目录(暂行)》和《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并及时梳理上报本部门购买服务的情况。

认真落实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认真参加发改展定期召开的研究推进会,进一步完善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店)、市场主体告知承诺和双公示机制。在政府网站权责清单下处罚结果公示专栏主动全量公示食药案件行政处罚信息72条,利用昆明市主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归集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1条,自觉接受市民群众对本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制度建设

按照《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再次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处理意见进行确认的通知》要求,对照清理标准,对2015年机构合并以来制定的党政文件进行再次清理。经清理核查,本市目前保留的20件规范性文件中,并不涉及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意见已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局党委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先后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听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形成了重大决策、事项在法定权限内作出,将法律顾问、风险估计、合法性审查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的工作机制。

年初,根据法规政策调整情况,我局充分征求了全市药品安全协会会员代表的意见,并经过党委领导集体研究和合法性审查,依法作出了停止执行《安宁市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指导意见(暂行)》的行政决策,并向社会公示。年内,我局与第三方签订集贸市场测评服务合同、集中批量采购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程序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风险评估,由局领导集体研究作出。

严格落实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合同中增加了法律顾问对本局党务重要决策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等事项的内容,并按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法制办进行了备案。截止11月,法律顾问受理电话及书面咨询16次,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书11份,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5件次,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2件,参与行政处罚论证1次,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次,开展法治专题教育培训2次。

(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根据年初制定印发的《关于规范2018年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局对执法案件查办、执法文书制作,执法信息公示使用等方面执法工作都进一步细化了流程。今年,我局建立并完善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并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公示。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安府法〔2018〕2号)的要求,我局及时与昆明市工商、食药、质监法制部门对接,征询市级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情况。依据法定职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照上级业务部门意见,对行政裁量权进行了完善,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它行政职权等四类行政裁量权标准,并依法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其中包括,行政许可裁量权标准8项,行政强制裁量权标准24项,行政检查裁量权标准22项,及其他行政职权裁量权标准12项。

今年年初,我局按照市食药局案卷评查反馈意见,对案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上半年,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对2017年已结案的16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卷宗的开展了1次自评自查。对案卷中发现的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同时,认真做好本级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此外,局党委对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管理也十分注重。年初,制定了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好执法人员对部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并选派了法制业务骨干参加了执法系统录入培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信息,加大对“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七)自觉接受多方监督

积极配合上级法制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定期执法督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同时,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及时成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行刑司法衔接和信息报送机制。日常执法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打击传销等集中整治,按时向各有关部门上报和推送处罚案件、矛盾纠纷排查以及行刑衔接案件信息。按要求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食药类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共计399条。截至目前,未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案件线索、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时报送主要领导应诉报表。

同时,还制定完善并公示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流程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

(八)完善和加强行政调解

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金融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任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的检查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认真开展调查,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配合做好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置工作。与金融办、人民银行、公安局等多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力量,依法采取行政手段,对区域内涉及金融投资业务的公司定期开展调查取证和集中清理。

此外,我局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协作机制,选派了3名业务骨干参与市打非办工作,主动做好群众的信访安抚与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地方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截至目前,未发生因部门履职不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九)激励创新加分情况

1、在去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局依照法规政策,探索建立了对于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机制。为继续巩固创文成果,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管服并重、疏导结合的原则,推行第三方测评模式,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方和经营户的监管服务,对农贸市场内活禽售卖点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实现了对市场内计量衡器、农残检测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消费环境的提升,不仅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一些好的做法,更是被《昆明新闻》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成为了本市、本省向省内和全国各地推广农贸市场监管先进经验的典型。

2、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年度的“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复核工作,按规定提交复核材料。目前复核情况有待昆明市政府审核决定。

(十)“一票否决”情形的说明

年内,我局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行为、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等一票否决情形。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0日